fbpx

[email protected]

购物车

 查看订单

  • 我的帐户
东东购 | EasternEast
  • 中文书店
    • 畅销排行榜
      • 小说 畅销榜
      • 童书 畅销榜
      • 外语畅销榜
      • 管理畅销榜
      • 法律畅销榜
      • 青春文学畅销榜
    • 热门分类
      • 社会小说
      • 成功/励志 畅销榜
      • 人物传记
      • 大陆原创
      • 绘本童书
      • 影视小说
    • 文学推荐
      • 文集
      • 戏剧
      • 纪实文学
      • 名家作品
      • 民间文学
      • 中国现当代随笔
    • 新书热卖榜
      • 小说 新书热卖榜
      • 青春文学 新书热卖榜
      • 童书 新书热卖榜
      • 管理 新书热卖榜
      • 成功/励志 新书热卖榜
      • 艺术 新书热卖榜
  • 精选分类
    • 小说
    • 保健养生
    • 烹饪/美食
    • 风水/占卜
    • 青春文学
    • 童书
    • 管理
    • 成功/励志
    • 文学
    • 哲学/宗教
    • 传记
    • 投资理财
    • 亲子家教
    • 动漫/幽默
    • 法律 Legal
    • 经济 Economics
    • 所有分类
  • 关于东东
  • 帮我找书
搜索
首页法律 Legal商法破产法原理与案例教程(第二版)(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推荐教材)

破产法原理与案例教程(第二版)(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推荐教材)

作者:王欣新 著 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5年04月 

ISBN: 9787300205274
年中特卖用“SALE15”折扣卷全场书籍85折!可与三本88折,六本78折的优惠叠加计算!全球包邮!
trust badge

EUR €33.99

类别: 研究生/本科/专科教材, 商法 SKU:5c239f10421aa985877a6720 库存: 有现货
  • 描述
  • 评论( 0 )

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300205274

编辑推荐
内容简介
  破产法是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确立和成熟的标志,也是我国市场经济地位获得国际普遍认同的重要考虑因素之一。在实践中,破产法是具有重大实用价值的部门法,与公司法、合伙企业法、债法、诉讼法、强制执行法等法律部门均具有密切联系,对保障市场经济秩序具有重要作用。本书根据实践中的案例尤其是新破产法实施后发生的*案例,结合破产法的规定,对于我国破产法从理论到实践进行了重点分析介绍,本书还选取了一些典型的破产裁判文书,便于提高学习者制作破产法律文书的能力,也便于其从司法文书中发现一些法律问题。
作者简介
  王欣新,男,1952年5月出生于北京市。1979年9月进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学习,1983年7月毕业,获法学学士学位;同年考取该校刑事诉讼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1986年7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1986年7月留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经济法教研室任教,1994年晋升为副教授;2003年晋升为教授。2004年被遴选为博士生导师。现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破产法研究中心主任。全国人大财经委破产法起草工作组成员,最高人民法院破产法司法解释起草组顾问。兼任北京地石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破产法学会会长、中国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理事等。
目  录
目录 

第一章 破产法概述 1 
引例 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破产案 3 
第一节 破产与破产法 4 
第二节 破产法的调整作用 11 
第三节 破产法的历史沿革 14 
第四节 《企业破产法》的适用范围 19 
【案例1—1】 20 
第二章 破产申请与受理 31 
引例 华伦集团有限公司被申请破产案 32 
第一节 破产原因 33 
【案例2—1】 安信达公司破产案 33 
【案例2—2】 A公司解散清算程序中的破产清算申请 41 
第二节 破产申请 42 
【案例2—3】 风华集团在破产清算程序中申请重整案 42 
第三节 破产案件的受理 53 
【案例2—4】 司法实践中破产案件的受理 55 
【案例2—5】 破产案件受理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的专属管辖 58 
【案例2—6】 破产申请受理后“待履行合同”的处理 61 
第三章 破产管理人制度 64 
引例 A公司破产清算案 66 
第一节 破产管理人制度概述 66 
第二节 管理人的资格 71 
【案例3—1】 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可以做管理人 76 
第三节 管理人的指定与职权终止 78 
【案例3—2】 指定临时破产管理人 78 
【案例3—3】 延后指定破产管理人 78 
【案例3—4】 管理人吸收其他成员 81 
【案例3—5】 法院依职权更换管理人 82 
【案例3—6】 债权人会议申请更换管理人 83 
第四节 管理人的职责、义务与监督 83 
【案例3—7】 管理人聘用工作人员及中介机构 84 
【案例3—8】 管理人聘请中介机构的方式 84 
案例3—9】 管理人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 85 
【案例3—10】 债权人委员会对管理人进行监督 88 
第五节 管理人的报酬 89 
【案例3—11】 管理人报酬范围如何确定 91 
【案例3—12】 管理人报酬的确定方式 92 
【案例3—13】 管理人报酬的支付方式 93 
第四章 债务人财产 98 
引例 东莞宝源(陶氏)机械厂有限公司诉宝源(陶氏)机械厂有限公司、宝源(陶氏)企业有限公司撤销权纠纷案 99 
第一节 债务人财产概述 102 
第二节 破产撤销权 111 
【案例4—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金东支行与金华唯一不锈钢带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破产撤销权纠纷上诉案 111 
第三节 取回权 128 
【案例4—2】 青岛源宏祥纺织有限公司诉港润(聊城)印染有限公司取回权确认纠纷案 128 
第四节 破产抵销权 143 
【案例4—3】 安踏体育用品集团有限公司与东莞登富鞋业有限公司加工合同纠纷案 143 
第五章 破产债权 153 
引例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文三支行与被告浦江正路工贸有限公司破产债权确认纠纷案 154 
第一节 破产债权概述 156 
第二节 破产债权的范围 159 
第三节 破产债权的申报 166 
第四节 破产债权的确认 172 
【案例5—2】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与浙江信泰集团有限公司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172 
【案例5—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分行与被告北京海开房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保证合同纠纷案 184 
第六章 债权人会议 193 
引例 广东中谷糖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破产重整案 194 
第一节 债权人会议制度概说 195 
第二节 债权人会议的组成 196 
【案例6—1】 深圳市金宣发印刷有限公司清算案 198 
第三节 债权人会议的职权 202 
【案例6—2】 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 202 
第四节 债权人会议的召集与决议 208 
第五节 债权人委员会 211 
【案例6—3】 某证券公司破产清算案 213 
第七章 重整制度 220 
引例 苏州吴中:能动司法助企业再生 221 
第一节 重整制度概述 223 
第二节 重整申请和重整期间 226 
第三节 重整计划的制定与批准 230 
【案例7—1】 231 
【案例7—2】 232 
【案例7—3】 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计划 241 
【案例7—4】 247 
【案例7—5】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249 
第四节 重整计划的执行、监督与终止 252 
【案例7—6】 255 
第八章 破产和解 261 
引例 ST宁窖(内蒙古宁城老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和解案 263 
第一节 破产和解制度概述 264 
第二节 和解申请及受理 268 
【案例8—1】 某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案 268 
【案例8—2】 某罐头食品有限公司破产和解案(一) 271 
【案例8—2】 某罐头食品有限公司破产和解案(二) 273 
第三节 和解协议草案的制订、表决与司法审查 273 
第四节 和解协议的执行与终止 278 
【案例8—3】 某洗涤用品有限公司破产和解案 278 
第九章 破产清算 287 
引例 三鹿集团破产案 289 
第一节 破产宣告 290 
【案例9—1】 法院依职权宣告债务人破产案 292 
【案例9—2】 我国台湾南投地方法院驳回破产申请的民事裁定书 293 
【案例9—3】 建设工程款优先权案 307 
第二节 破产财产变价与破产分配 308 
【案例9—4】 上海特毅企业破产案 308 
【案例9—5】 破产案件衍生诉讼的诉讼费用支付案 312 
【案例9—6】 债权清偿顺位案 314 
【案例9—7】 未决债权分配额提存案 316 
第三节 破产程序的终结 317 
【案例9—8】 破产终结时未结诉讼追回财产的追加分配案 320 
第十章 金融机构破产的特殊问题 323 
引例 云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案 326 
第一节 金融机构破产概述 327 
【案例10—1】 “雷曼兄弟”申请破产保护案 328 
第二节 金融机构破产的实体与程序问题 332 
【案例10—2】 大鹏证券有限公司破产案 332 
第三节 金融机构破产中的金融安全网制度 347 
【案例10—3】 闽发证券公司破产案 347 
第十一章 合伙企业破产的特殊问题 362 
引例 好再来饭店破产案 364 
第一节 合伙企业的破产能力 365 
第二节 合伙企业的破产原因 366 
第三节 合伙企业的破产申请权 369 
第四节 合伙企业的破产财产 370 

免费在线读
  在市场经济竞争规律的作用下,必然出现优胜劣汰的现象。企业退出市场的方式主要有解散、破产或被吸收、合并等,破产是市场淘汰竞争失败者的规范渠道,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必然出现的法律现象。破产法是市场经济社会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济学上,破产通常是指当事人的经济活动发生严重亏损,财务上无法继续维持,已到事业倒闭、倾家荡产之地步。法律上的破产有其特定含义,是指处理经济上的破产时债务如何清偿的法律制度,即对丧失清偿能力的债务人,经法院审理与监督,强制清算其所有财产,公平、有序地清偿全体债权人的法律制度。破产的本质是一种特殊的债务清偿制度。
  一般而言,破产的概念是指破产清算制度,这是破产法最基本的制度,也即狭义的破产法律制度。但现代破产法律制度通常采广义的理解,将清算以外的各种以避免债务人破产为主要目的的重整、和解制度也视为其组成部分。
  “破产”一词在使用时常有泛化,有时指整个破产制度,有时指启动之破产程序,有时则是指破产原因即破产界限,也就是债务人所处的财务状况,有时又用于泛指债务人所处之被宣告破产的法律地位,须根据具体语境而定。在用以表述破产原因时,依据法律规定之不同,破产又可分为事实上的破产和法律上的破产。事实上的破产是指债务人因资产不抵负债,客观上不能清偿债务而破产,即没有足够的资产来清偿全部债务。立法上对此破产原因规定为资不抵债即债务超过。法律上的破产是指债务人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而破产。立法上对此破产原因规定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简称为不能清偿。二者在认定债务人是否破产的标准上存在一定差异。在法律上的破产发生时,债务人的账面资产可能超过负债,也可能低于负债,但即使在其资产负债表上资产超过负债,其却因无足够流动现金偿还到期债务,不得不以破产的方式还债,而在通过破产程序快速变现其财产时,资产变现的损失往往也会使其最终资不抵债。
  从不同的角度分析,破产主要有以下法律特征:
  1.从对债务的清偿角度看,破产具有执行程序的属性。与诉讼法中规定的执行制度相比,破产属于概括的或一般的执行程序,即为全体债权人的利益而对债务人的全部财产进行的执行程序,而普通的民事执行程序则是为某个债权人的利益而进行的个别财产执行程序。债务执行属司法程序,故破产程序必须在法院的管辖、审理下进行。由于破产属于执行程序,而不是诉讼程序,所以其不具有解决当事人间实体民事争议的功能,对这些实体民事争议,原则上均应在破产程序之外通过诉讼解决。
  2.从启动原因看,破产是在法定的特殊情况下适用的法律程序。破产程序启动的普遍原因是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在其他情况下不能适用。破产作为为全体债权人利益而进行的执行程序,具有对其他债务清偿程序如个别执行程序的排他性优先适用效力,以保证能够实现立法之对全体债权人公平、有序清偿的目的。所以在适用破产程序之后,其他与之相冲突的对债务人财产的执行程序或清偿行为,以及为此采取的预备程序如诉讼强制措施或其他财产保全措施都应当停止或解除。出于保护全体债权人利益的目的,有的国家或地区的破产法还规定,如果法院在民事诉讼和民事执行过程中发现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可以依职权将案件转入破产程序。此外,根据民事责任的承担优先于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中对财产和执行的原则,破产程序的启动还具有排除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中对债务人财产和执行以及财产保全措施的效力。
  3.破产是对债务人现存全部法律关系的彻底司法清算,在破产人为法人时,破产将使其丧失继续从事商事活动的经济基础与经营资格,并导致其民事主体资格消灭。破产清算的具体工作是由管理人在法院的主持下进行,而不是由当事人自行进行。随破产程序的启动,还产生对债务人或准债务人在人身、资格和财产等方面的一些公法与私法权利的限制的后果。
  4.破产程序的实施宗旨,是要保证对债权人的公平、有序清偿和对债务人正当权益的合理保护,并进而实现对社会整体利益与经济秩序的维护。破产所要解决的主要矛盾,是多数债权人之间因债务人有限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权而发生的冲突。故立法对此特殊情况规定有专门的制度,如停止个别清偿、确定债权分配顺序、破产撤销权、破产抵销权、别除权等。破产程序还通过具有强制性的和解、重整与免责等制度对债务人的正当权益予以保护,尽力使具有挽救价值与希望的债务人避免破产,并免除诚实债务人通过破产程序未能清偿的剩余债务,鼓励其在破产之后仍能积极参与经济活动,为社会和个人创造新的财富。

抢先评论了 “破产法原理与案例教程(第二版)(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推荐教材)” 取消回复

评论

还没有评论。

相关产品

加入购物车

大额保单操作实务

EUR €58.99
加入购物车

公司法实务全书

EUR €138.99
加入购物车

公司法学(上)

EUR €53.99
阅读更多
缺货

招标采购实用法规全书(修订版)

EUR €63.99

东东购的宗旨是服务喜爱阅读中文书籍的海外人民,提供一个完善的购书平台,让国人不论何时何地都能沉浸在书香之中,读着熟悉的中文字,回忆着家乡的味道。


安全加密结账 安心网络购物 支持Paypal付款

常见问题

  • 货物配送
  • 退换货政策
  • 隐私政策
  • 联盟营销

客户服务

  • 联系东东
  • 关于东东
  • 帮我找书
  • 货物追踪
  • 会员登入

订阅最新的优惠讯息和书籍资讯

选择币别

EUR
USD
CAD
AUD
NZD
NOK
GBP
CHF
SEK
CNY
UAH
ILS
SAR
MXN
KRW
MYR
SGD
HUF
TRY
JPY
HKD
TWD
facebookinstagram
©2020 东东购 EasternEast.com

限时特卖:用“SALE15”优惠券全场书籍85折!可与三本88折,六本78折的优惠叠加计算。 忽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