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32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10870637
?精彩的故事。
本书主人公项塔兰的故事被读者戏称为“教父 肖申克的救赎 *滴血”结合体!
?神奇的阅读体验:能一口气读完的大部头。
迭起的悬念,带感的节奏,呛人的真实,处处不经意的冷幽默,可以吸引你一路不停地读下去,根本意识不到这是一本将近千页的大部头。
?一本大书,深陷其中,男人的百科全书。
越狱、逃亡、警察、黑帮、生意、战争、毒品、性、自由、女人、爱情,甚至还有哲学和艺术!
?来自神秘国度的古老哲思,它使孟买成为世界文坛永远的演出者。
从教授到逃犯,从黑帮分子再到畅销作家,作者混迹印度底层社会长达八年之久,对印度文化表相之下鲜为人知的内涵有独到、深刻的体会。他将自己过山车般起伏的传奇经历注入自己的创作中,跟《项塔兰》一样,本书从*页开始,便引人入胜,令人欲罢不能!
?感人肺腑的爱之传道书。
你将在本书中读到:哲思,自由,无法泯灭的爱意,作者好像魔术师一般,将一个发生在印度孟买的黑帮故事写成一部关于爱、自由、救赎的传道书!
?具有灵修和疗愈功能。“这书很迷人,虽然很长,读起来却一点不费力。它令我心灵平静。”——读者评价
《项塔兰》作者耗时十年才完成的续篇《山之影》终于出版,继续林的惊险印度之旅!《项塔兰》塑造了令百万读者难以忘怀的角色——林,一个在孟买靠为黑帮伪造护照为生的澳大利亚逃犯。在万众期待的续集《山之影》中,林必须要找到在新一代行踪诡秘的黑帮老大手下行事的新法子。故事发生在《项塔兰》结束后的两年,林失去了两个人:父亲一样的哈德拜死了,而他的灵魂伴侣卡拉嫁给了一个帅气的印度媒体大亨。林从走私之旅返回之后,改变了很多。这是一个迅速改变的城市,林的很多老朋友都已经不在了,新一任的黑帮老大纠缠在越来越多的暴力与危险的阴谋之中,传说中的圣人林觉得自己已经领悟了关于爱与生活的一切。但林却始终无法离开这个岛城:卡拉以及一个致命的承诺,不会让他轻易离开。
第一部分
第一章
冷光是万物之源,其形式多样,就连苍穹里的星辰都自叹弗如。只要一个善良的想法,它就可以释放光辉。但只要犯下一个错误,它就能焚毁你心中的一片森林,掩盖天空中所有星子的光芒。错误仍在燃烧,爱已毁灭,信仰失落,你情不自禁地认为你已穷途末路,无法坚持下去。但这并不是事实。绝非如此。不管你做了什么,不管你在何处迷失,那道冷光都不会遗弃你。只要心诚,内心中消失了的善就将重新出现。真心不懂如何停止,因为它不知如何撒谎。你从书页上收回目光,深深沉浸在陌生人的笑颜中,这样一来,探求便重新启动。但现在不同于当初,情况一直在变化。再次出现的一切都是新鲜的。然而,有时候,在伤痕累累的心上再度生长出来的森林会比大火前更加狂野,更加强壮。而且,如果你留在那里,留在光明的新地方,让你内心中的光亮笼罩你自己,宽恕一切,永不放弃,那你迟早将发现,你回到了那个由爱和美组成的世界:最初。
最初。最初。“嘿,林,见到你,真是给我今天开了个好头啊。”维克拉姆从幽暗潮湿的房间里喊道,“你是怎么找到我的?什么时候回来的?”
“刚刚。”我答,我站在宽大的法式大门边,门外就是临街游廊,“有个小子告诉我你在这里。你出来一下。”
“不不,还是你进来吧,伙计!”维克拉姆哈哈笑着说,“来见见几位好朋友!”
我有些犹豫。外面天光明媚,我只能看到黑暗的屋内有几团黑影。我能看得清楚的就是两道犹如利剑一样的阳光穿透关闭的百叶窗,照射在袅袅的烟雾上。印度大麻释放出芳香的气味,棕色海洛因的气味则犹如烧焦的香草。
现在回想起那天,回想起毒品的香气、重重的阴影、照射进房间的强烈阳光,我问我自己,我是不是出于直觉才没有跨过那道门槛,走进屋内。我问我自己,如果我转身离开,那我的生活将会有多大的不同。
我们做出的选择犹如可能性这棵大树上的枝丫。在那天以后的一连三个季风季里,维克拉姆和那个房间里的陌生人,就像是我们在一段时间内同住的森林里新长出来的树枝:那是一片由爱、死亡和复活组成的城市林区。
我清楚地记得,就在我犹豫的一刹那,就在这个我当时觉得并不重要的短暂时刻,维克拉姆从黑暗中走出来,抓住我的胳膊,把我拽进屋内,而他那汗涔涔的手一碰到我,我便不由得打了个激灵。
一张三米宽的大床摆在左手边的墙壁边上,是这个长方形大房间里最显眼的东西。一个男人穿着银色睡衣裤,躺在床上,两只手交叠着放在胸前,看起来与一具死尸无异。
自打我的目光落在他身上,我都没见到他的胸口有过起伏。那个一动不动的人两侧各有一个人,他们坐在床上,正在往烟斗里塞大麻。
就在那具死尸或是处在沉睡中的人的头顶上方,墙壁上挂着一幅拜火教先知琐罗亚斯德的巨大画像。
此时,我的眼睛适应了黑暗,我看到屋里摆着三把大椅子,每两把椅子中间都摆着一个沉重的老式五斗柜,柜子靠在游廊对面的远端墙壁上,每张椅子上都坐着一个人。
地上铺着一张巨大且昂贵的波斯地毯,我还看到了很多照片,照片里的人都穿着传统的拜火教服饰。在我的右边,也就是床对面,一台立体声音响放在大理石面梳妆台上。两架吊扇缓慢地旋转,甚至都吹不乱房间里的烟雾。
维克拉姆带我走过大床,去见坐在第一把椅子上的男人。他和我一样,也是个外国人,只是比我更高,看他那样修长的躯干和更为修长的双腿,坐在椅子上就好像漂浮在浴缸里,我估摸他大约有三十五岁。
“他叫康坎农。”维克拉姆说着催促我上前,“他是爱尔兰共和军的。”
我和他握手,他的手温热、干燥,而且很有力。
“去他妈的爱尔兰共和军!”他说,他带着浓重的北爱口音,“我是北爱尔兰人,我参加的是北爱尔兰志愿军,不过我可不奢望维克塔姆这样的粗人能理解,你说对吗?”
我很欣赏他眼中闪烁的自信光芒,却对他说出来的狂妄之言没有好感。我抽回手,冲他点点头。
“别听他的。”维克塔姆说,“老实告诉你吧,他这人就爱怪话连篇,但他对举行社交聚会可是有一手,我认识的外国人都比不上他。”
他拉我走向坐在那排椅子上的第二个人。我刚走到那个年轻人面前,第三把椅子上的人就帮这个年轻人点燃了大麻烟斗,他吸了两口,把烟斗吸着。火柴上的火焰被烟斗吸了进去,随即,烟斗中突然喷出一团火焰,在年轻人的脑袋上方燃烧着。
“见鬼!”维克拉姆喊道,赶紧伸手去够烟斗,“林,他叫纳温·艾德尔,是个私家侦探。绝不掺假。纳温,他是林,就是我和你说起过的那个人。他是贫民窟里的医生。”
年轻人站起来,和我握手。
“你知道的,”他说着露出一抹苦笑,“我算哪门子侦探,现在还不是。”
“不要紧。”我也对他笑笑,“我其实也不算是真正的医生,就是这么回事。”
点烟斗的第三个男人吸了一口,把烟斗递给我。我笑笑,并没有接,他便把烟斗递给了床上的一个人。
“我叫文森。”他说着和我握手,活像一只乐颠颠的狗崽儿,只是体型有些硕大,“斯图尔特·文森。伙计,我听说过不少关于你的事。”
“每个龟孙王八蛋都听说过林。”康坎农说,从坐在床上的一个人手里接过烟斗,“维克拉姆张口闭口都是在说你,他妈的,不知道的还以为他看上你了。林这个,林那个,他妈的没完没了。快跟我说说,维克拉姆,你吸没吸过他的老二?他是真有能耐啊,还是只是个嘴把式?”
“老天,康坎农!”文森说。
“怎么啦?”康坎农道,他的眼睛瞪得老大,“怎么了?我就是问了他一个问题而已。印度现在还是个自由的国家吧?至少说英语的地区还是自由的。”
“别搭理他。”文森对我说,他耸耸肩以示歉意,“他也控制不了他自己。他有病,叫什么来着,啊,是该死的抽动秽语综合征。”
斯图尔特·文森是个美国人,体格强壮,浓眉大眼,五官鲜明,留着一头浓密蓬乱的金发,看起来很像个海上探险家,也像个单人帆船运动员。事实上,他是个毒贩,而且是个很成功的毒贩。不光他听说过我,我对他也是早有耳闻。
“他是贾马尔。”维克拉姆说,没有理会文森和康坎农,向我介绍坐在床铺左侧的男人,“他负责毒品的进口、揉搓、卷和抽。简直就是一条龙啊。”
“一条龙。”贾马尔重复道。
此人是个瘦子,长了一双变色龙的眼睛,还佩戴着很多护身符。我数了数,却被那些圣物弄得眼花缭乱,我刚看清他竟然戴了五大宗教的护身符,就瞥见他在对着我笑。
“一条龙。”我说。
“一条龙。”他重复道。
“一条龙。”我说。
“一条龙。”他重复道。
我本来又要说,但维克拉姆阻止了我。
“那个是比利·巴什苏。”维克拉姆说着一指僵硬不动之人另一侧的男人,此人身材瘦小,皮肤是奶油色的。比利·巴什苏双手合十,和我打招呼,然后继续清理烟斗。
“你想要什么,只管去找比利·巴什苏。”维克拉姆道,“不管你想要姑娘,还是想要冰激凌,就没有他搞不到的东西。你可以试试他。我说的都是真的。你让你给你弄个冰激凌。他马上就能拿来。问他要呀!”
“我不想要……”
“比利,去给林拿个冰激凌来!”
“稍等片刻。”比利答,他把烟斗放在一边。
“不用了,比利。”我抬起一只手说,“我不想吃冰激凌。”
“但冰激凌是你的最爱。”维克拉姆说道。
“但也不至于叫人专门去找,维克拉姆。好好待着吧,伙计。”
“你们要是让他去搞东西,”康坎农在阴影中说,“那我要冰激凌和姑娘。两个姑娘。他娘的,他应该搞得定。”
“听到了吗,比利?”维克拉姆催促道。
他向比利走了两步,要把他拖下床去找冰激凌,但在此时,一直俯卧在床上的那个人发出了一个深沉洪亮的声音,维克拉姆愣住了,活像是有把枪正对着他。
“维克拉姆。”那个声音说,“伙计,我正飘飘欲仙呢,你搅和了我的好事。”
“啊,见鬼!啊,见鬼!啊,见鬼!对不起,丹尼斯。”维克拉姆结结巴巴地说,“我正把林介绍给大家认识,而且……”
“林。”床上的那个人一边说,一边睁开眼睛瞪着我。
他们的眼睛是非常浅的灰色,带着丝绒般的光泽。
“我叫丹尼斯,很高兴见到你。在这里别拘束。我的房子就是你的房子。”
我向前走了两步,握了握丹尼斯向我伸过来的手,只是那只手就跟鸟儿软绵无力的翅膀一样,然后,我退到床尾。丹尼尔一直用目光追随着我。他的唇边漾出一个祝福的微笑。
“喔!”文森走过来站在我身边,轻声说道,“丹尼斯,伙计!看到你返回人间,真是太好了。对啦,你在那边感觉怎么样?”
“本来四周一片沉寂。”丹尼斯拖长音说,依旧对着我笑,“没有半点声音。但现在,那个氛围消失了。”
康坎农和青年侦探纳温·艾德尔走到我们身边。所有人都盯着丹尼斯。
“真是天大的荣耀啊,林。”维克拉姆说,“丹尼斯在看你呢。”
接下来是一阵沉默。康坎农打破了这份沉寂。
“太棒了!”他粗声说,咧开嘴笑着,“他娘的,我都在这里坐了六个月了,我把我的大智慧讲给你们听,我抽你的大麻,喝你的威士忌,你只把眼睛张开过两次。林才走进来,你就盯着他看,他娘的,就好像他着了火一样。那我是什么,丹尼尔,龟孙王八蛋吗?”
“伙计,你说得太对了。”文森轻声说。
康坎农放声大笑起来。丹尼斯皱起眉头。
“康坎农,”他小声说,“你小子平时像个友好的鬼魂,倒也招我喜欢,可你现在把我的快感都破坏光了。”
“对不起,丹尼斯伙计。”康坎农咧开嘴笑道。
“林。”丹尼斯喃喃地说,他的头和身体都纹丝不动,“千万别怪我无礼,我现在要休息了。见到你真开心。”
他轻轻把头扭向维克拉姆。
“维克拉姆,”他用他那响亮低沉的声音小声说,“小声点,不然我的快感都被你搅没了,伙计。要是你能住口,我感激不尽。”
“当然,丹尼斯。对不起。”
“比利·巴什苏?”丹尼斯轻声说。
“我在,丹尼斯。”
“去他妈的冰激凌。”
“去他妈的冰激凌,丹尼斯?”
“去他妈的冰激凌。没人能搞到冰激凌。今天不行。”
“没错,丹尼斯。”
“冰激凌的事清楚了吗?”
“去他妈的冰激凌,丹尼斯。”
“至少三个月,我都不愿意听到冰激凌这个词。”
“没问题,丹尼斯。”
“很好。现在,贾马尔,再给我装个烟斗。找个大的,结实的。一定要大。要有传奇性。那是一项善举,与奇迹差不多。再见,各位。”
丹尼斯把双手交叠放在胸前,闭上眼,进入了静止状态:如同死人一样僵硬,每分钟只呼吸五次。
没人动,也没人说话,贾马尔带着激吻一样的急切,准备了一个颇具传奇性的烟斗。房间里的人都瞧着丹尼斯。我拉住维克拉姆的衬衫。
“走吧,我们出去待会儿。”我说着拉维克拉姆和我一起走出房间,“再见,各位。”
“嘿,等等我!”纳温在我们身后喊道,也匆匆走出了法式大门。
回到街上,闻到新鲜的空气,维克拉姆和纳温顿时清醒了过来。他们加快脚步,与我的速度不相上下。
微风拂过三层楼房的阴凉走廊和枝繁叶茂的悬铃树,送来了不远处沙逊码头上捕捞船队捕鱼时的浓烈气味。
阳光从树木之间的缝隙倾泻下来。我时而走进阴影,时而走到阳光下,每次走进白晃晃的温暖阳光下,我都感觉阳光渗进了我的身体里,但当我走到树荫下,我身体里的阳光便会渐渐枯竭。
天空是淡蓝色的,看来犹如被从海里冲上岸的玻璃。巴士开往这个座城市中比较凉爽的部分,车顶上落着数只乌鸦。手拉车的车夫叫喊着,声音自信而狂热。
就是在孟买这样晴朗的日子里,孟买人才会放声高歌,我和对面的一个人擦身而过,我注意到我们竟然都在哼唱同一首印地语情歌。
“有意思。”纳温说道,“伙计,你们两个唱的歌是一样的。”
我微微一笑,正准备再唱几句,也好不辜负孟买今天这清透如玻璃的湛蓝天空,这时候,维克拉姆忽然问了一个问题。
“怎么样?拿到了吗?”
我不常去果阿邦,原因之一便是我每次去,都有人要我替他们去那里办事。三个礼拜之前,我告诉维克拉姆我有事去一趟果阿邦,他就要我为他办件事。
他曾把他母亲的一件陪嫁珠宝押给了放高利贷的,拿到了一笔钱。那是一条项链,上面镶嵌着小颗红宝石。维克拉姆还清了高利贷,可那个人死活不肯把项链还给他,还叫他亲自去果阿邦拿项链。维克拉姆知道放高利贷的人不敢招惹我工作的桑杰公司里的黑帮,便要我去找他。
我去了,也拿回了项链,但维克拉姆高估了高利贷贩子对我那家黑手党公司的尊敬程度。他让我干等了一个礼拜,几次三番爽约,还留下消息,侮辱我和桑杰公司,到最后,他总算同意归还项链。
只可惜已经太迟了。高利贷贩子顶多算是个混混儿,而他不放在眼里的那家公司可是一个帮派。我在当地找了四个为桑杰公司工作的人,打跑了保护那小子的流氓。
我们找到了高利贷贩子。他痛痛快快地交出了项链,然后,我找来的一个人先是和他公平打斗,把他狠狠揍了一顿,这之后虽然不公平,我的人还是又把他打了个半死不活,到最后,他总算知道该把我们放在眼里了。
“喂?”维克拉姆问,“到底拿没拿到啊?”
“给你。”我说着从夹克口袋里拿出项链,交给维克拉姆。
“哇!你拿到了!我就知道指望你不会错。丹尼那小子给你找麻烦了吗?”
“以后你就别再想找他借钱了,维克拉姆。”
“知道啦。”他说。
他从蓝色丝绸小袋里倒出珠宝项链。项链滑进他的手里,在阳光下闪烁着亮光。
“听着,我……我要把项链送回家给我妈妈,我现在就去。我坐出租车,要不要捎你们一段?”
“我们去的方向正好相反。”我说,维克拉姆摆摆手,叫了一辆路过的出租车,“我的摩托车在利奥波德,我走回去取。”
“要是你不介意的话,”纳温轻声问道,“我想陪你走一段。”
“随你高兴。”我答,看着维克拉姆把丝绸小袋妥善装在衬衫的内袋。
他正要坐进出租车,我叫住了他,我探身向他,轻声对他说道:
“你在干什么?”
“什么意思?”
“维克,毒品的事,你不能瞒着我。”
“我瞒你什么了?”他抗议,“见鬼,我就是抽了几口赤砂海洛因而已。那又能怎么样呢?反正那东西是康坎农的。他给了钱的。我……”
“放松。”
“我一直都挺放松。你了解我的。”
“有的人能改掉习惯,维克拉姆。康坎农可能就是这样的人。而你不是。你很清楚这一点。”
他笑了,有那么一刻,昔日的维克拉姆又回来了,那个维克拉姆敢只身前往果阿邦索要项链,而且不会找我或任何人帮忙,那个维克拉姆从一开始就不会他把母亲的陪嫁珠宝压给高利贷。
他上了出租车,笑意并没有延伸到他的眼睛里。我看着他离开,担心他现在处境危险:他是个乐天派,却被爱毁掉。
我继续往前走,纳温跟在我身边。
“他常常说起那个女孩,就是来自英国的那个女孩子。”纳温说。
“那件事没什么新鲜的,你们却总是说起来没完没了。”
“他也经常说起你。”纳温说。
“他的话可真多。”
“他给我们讲了卡拉、狄迪耶和莉萨。不过,大多数时候,他说的都是你。”
“这人是个碎嘴子。”
“他告诉我你是从监狱里逃出来的。”他说,“他还说了,你是通缉犯。”
我收住脚步。
“现在话多的人是你了。怎么,现在流行话痨?”
“不是,我来解释一下吧。你帮过我的朋友阿斯兰……”
“什么?”
“他是我的一个朋友。”
“你到底在说什么?”
“就在两三个礼拜之前,一天深夜,在巴拉德码头附近,你在千钧一发之际救了他。”
那天,午夜过后,一个年轻人穿过巴拉德住宅区,向我跑过来。那条街很宽,两侧的商店都上了锁,有人过来追他,他已无路可逃。年轻人停下,街灯把大树的阴影投射到公路上,年轻人站在那里,独自迎敌,不过有了我,他就不是一个人了。
“怎么了?”
“他死了。就在三天前。我一直在找你,但你当时去了果阿邦。所以我现在才有机会告诉你。”
“告诉我什么?”
他有些退缩。我板着脸瞧着他,谁叫他刚才提起越狱的事,而且,我也希望他能说重点。
“他是我在上大学时的朋友。”他沉着地说,“他就喜欢趁夜到危险的地方游荡。和我一样,也和你一样,否则那天晚上你也不会恰好出现帮了他。我还以为你想知道。”
“你是在开玩笑吗?”
我们就这样站在淡淡的阴影中。我们之间只有咫尺之遥,周围是蜿蜒的堤道。
“什么意思?”
“你提到逃狱,就是为了方便公布阿斯兰去世的噩耗?你要告诉我的就是这个?你是傻瓜吗,还是你真是个老好人?”
“依我看,”他说,显得很受伤,而且生气了,“我就是个老好人,我这人太好了,所以想不到你会把我说的话想歪。真对不起,我给你添麻烦了。我不愿意这样。我道歉。告辞。”
我叫住他。
“等等!”我说,“等一下。”
他的一切都是对的:坦诚的目光,自信的站姿,灿烂的笑容。本能自有选择。我发自本能地喜欢这个站在我面前、看着我的年轻人,他是那么勇敢,又是那么伤心。他的一切都合情合理,而这样的人并不多见。
“好吧,都是我的错。”我举起一只手说。
“没关系。”他答,又放松了下来。
“那么,咱们再说说维克拉姆对你讲的越狱的事吧。那种消息也许会引起国际刑警组织的兴趣,也许不会,但绝对能让我感兴趣。明白吗?”
这并不是问题,他很清楚这一点。
“去他妈的国际刑警组织。”
“你是个侦探。”
“也去他妈的侦探。这种事是不能对朋友隐瞒的。就没人教过你这个吗?我就是在这儿的大街小巷里长大的,所以我知道。”
“但我们不是朋友。”
“只是暂时还不是。”纳温笑着说。
我盯着他看了一会儿。
“你喜欢走路?”
“我喜欢边走边聊。”他说,和我保持一致步调,走在弯弯曲曲的人流中。
“去他妈的国际刑警组织。”过了一会儿,他又说。
“你倒真是喜欢说话。”
“我还喜欢走路。”
“好吧,那咱们一边走,你一边给我讲三个小故事吧。”
“好吧。第一个步行故事你想听什么?”
“丹尼斯。”
“你知道的。”纳温哈哈笑着,避开了一个用头顶着一大捆废纸的女人,“我也是头一次去那里。除了你亲眼看到的,我只能给你讲讲我听说的事。”
“那就把你听到的讲给我听吧。”
“他的父母去世了。他们说这件事对他的打击很大。他们挺有钱的,还有个专利,值很多钱。他们给丹尼斯留下了六千万。”
“刚才那个房间可不像是一个有六千万美元身家的人住的。”
“他的钱都在信托里。”他答,“毕竟他现在整天恍恍惚惚。”
“你是指他现在躺着不动。”
“他可不光是躺着。丹尼斯睡着了,就会进入三味入静境界。他的心跳和呼吸都会放缓,最后接近于零。而且,从技术角度来说,他很多时候都处在死亡状态。”
“你是在跟我扯淡吗,侦探?”
“当然不是。”他笑了,“去年,好几个医生都给他开了死亡证,但丹尼斯总能再次醒过来。那些死亡证明书都在一条龙贾马尔的手里。”
“好吧,丹尼斯确实有时候会出现技术角度的死亡。这下子,他的牧师和会计就惨了。”
“他进入昏睡状态之后,丹尼斯的财产就由信托管理,他留下的钱刚好够买我们刚刚去过的公寓,并且维持他过沉睡状态的生活。”
“这些都是你听来的,还是你亲自打探来的?”
“都有吧。”
“很好。”我说,一辆汽车在我们前面倒车,我停下一会儿,“不管他的缺点是什么,我都敢说,我这辈子都没见过哪个人能像他那样躺着一动不动。”
“确实无人能及。”纳温咧开嘴笑了。
我们都想了一会儿这件事。
“第二个故事你想听什么?”纳温问。
“康坎农。”我说着继续向前走。
“他在我的健身馆打拳击。我对他了解不多,但我可以告诉你两件事。”
“什么事?”
“他的左勾拳很厉害,但他要是没打中,那就惨了。”
“啊?”
“每次都这样。他用左拳出刺拳,用右拳打重拳,而且总是把左勾拳出得很高,一拳打不中,就会留下很大的空档。但他的速度很快,也不常失手。他很棒。”
“还有呢?”
“第二,我可以说,在我认识的人中,只有他带我穿过那扇门,去见丹尼斯。丹尼斯喜欢他。他为他维持清醒的时间比别人都长。我听说,他想正式收养康坎农。那很难,毕竟康坎农比丹尼斯还大,而且,我也不知道有印度人收养白人的先例。”
“你说他带你穿过那扇门,是什么意思?”
“有成千上万的人都想在丹尼斯沉睡之际去拜见他。他们相信,就在他进入临时死亡状态的时候,能与亡灵交流。而且几乎没人进得去。”
“那完全可以走过去敲门啊。”
“你不了解情况。在丹尼斯沉睡的时候,没人敢走过去敲门。”
“别扯了。”
“没人,但你除外。”
“丹尼斯的事说的够多了。”我道,停下来让一辆四人板车过去,“还是说说康坎农吧。”
“我说过啦,他在我的健身馆里打拳,是个爱打架生事的主儿。我对他了解不多。他好像喜欢开派对。他爱派对。”
“他那人爱说大话。到了他那个年纪,要是没有后台,是不可能满嘴跑火车的。”
“你是说要我监视他?”
“只是注意他干没干出格的事。”
“那第三个故事呢?”他问。
我离开我们一直走的那条路,叉着腿在只有巴掌宽的人行道上走了几步。
“我们这是去哪儿?”他跟在我后面问。
“去买杯果汁。”
“果汁。”
“天太热了。怎么啦?”
“没什么。太酷了,我喜欢果汁。”
孟买今天三十九度,我们喝着冰镇西瓜汁,近距离吹着调到三档的电扇,感觉真痛快。
“对了……私家侦探是怎么回事?你真是干这一行的?”
“如假包换呀。我入这行,纯属偶然,但现在我都干了快一年了。”
“是什么样的偶然会让一个人去做侦探?”
“那时候,我在读法学学位,很快学位就到手了。”他笑着说,“在大学最后一年,我要写一篇有关私家侦探及其如何对法院系统产生影响的论文。在我做研究的过程中,我很快就只对私家侦探那部分感兴趣,于是,我就退学去当私家侦探了。”
“感觉怎么样?”
他哈哈笑了起来。
“离婚的人可比股票多得多,也更容易预测。我接了很多离婚案,但后来就不做了。我和另一个人一起干。他教了我很多窍门。他调查离婚案件都三十五年了,至今依然兴致不减。我可不行。已婚男人为求新鲜,出去乱搞,可在我看来,那始终都是一场悲剧电影。”
“那自从离开了离婚这片繁茂的牧场,你都干了什么?”
“到目前为止,我找到了两只失踪的宠物、一个走失的丈夫和一个失踪了的砂锅。”他说,“看来我的客户好像都太懒了,或是太有礼貌了,所以不愿意自己去找。”
“但你喜欢做侦探。你能从中得到快感,对吗?”
“我觉得,这个故事说到末尾,你总算知道了真相。当律师吧,别人告诉你的只能是某个版本的真相。但我看到的却是全部的真相,即便只是有关传家宝砂锅被偷的真相。我知道的是真相,是在所有人开始撒谎之前的真相。”
“你会继续干下去吗?”
“不知道。”他笑了,再次别开目光,“依我看,这要看我这个人心里有多少善了。”
“或是看你这个人心里有多少恶。”
“或是看我这个人心里有多少恶。”
“我们已经开始第三个故事了。”我说,“关于印度爱尔兰混血私家侦探纳温·艾德尔。”
他哈哈笑了起来,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但他的笑容很快就消失了。
“其实我这个人没什么可说的。”
“纳温·艾德尔。”我说,“是印度对你影响大,还是爱尔兰对你影响大?”
“在印度人看来,我更像个英国人。”他笑了,“可在英国人看来,我更像个印度人。我老爸……”
对于我们很多人来说,父亲就像是嶙峋的山峰和失落的山谷。我和他一起攀上这样一座山峰,等着他再次开口。
“我老爸抛弃我妈之后,我们就生活在街上。我们一直在街上住到我五岁,不过对那段日子,我没什么印象。”
“后来呢?”
他抬起头,望着这条街,目光在各种颜色和情绪组成的浪潮中来回游移。
“他得了肺结核。”年轻的侦探说道,“他立了一份遗嘱,把遗产留给了我妈妈,原来他赚了很多钱,这样一来,我们突然就有钱了,而且……”
“一切都变了。”
他看着我,像是他向我透露了太多秘密。
那台电扇距离我的脑袋只有几英寸,吹得我头痛。我连忙招手把服务生叫过来,要他把电扇调小。
“冷啦?”他嘲笑道,把手放在开关上,“我来让你看看什么叫冷。”
他把电扇调到了最高的五档,立马就有狂风吹过来。我感觉的我的脸要被冻僵了。我们付了钱,从店里出来,只听到服务员和我们道别。
“二号桌空啦!”
“我喜欢这里。”纳温在我们离开后说道。
“真的?”
“是的。果汁够美味,服务员够混蛋。简直是完美。”
“大侦探,看样子我和你臭味相投,绝对能合得来。”
原文为Mi casa, essu casa。——译注
原文为Thik。——译注
评论
还没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