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32开纸 张: 纯质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202134979
★颜值和内涵都在线的书!
★宋小君、戴日强、杨熹文等20位人气作家的暖心之作!
★一本温暖人心的随笔故事合集,关于爱、青春、梦想、漂泊、奋斗、孤独,关于你想了解的疑惑……
★20位人气作家,26个暖心故事,184000个动人文字,赐予你不孤单的力量。
★孤独的人正在被暗中疼爱。
★《愿漂泊的人都有酒喝,愿孤独的人都会唱歌》由宋小君、戴日强、杨熹文等豆瓣、知乎、微信公众号、故事APP等知名作者倾情创作。
★ “孤独是什么?孤独就是在你离开后,我觉得一切都是孤独”;“我能理解屁股着火的萤火虫了,总要为了某种意义亮起来。而你就是我的意义”;“我舍不得跟你谈恋爱,大概是因为,我想一辈子拥有你”……26个或暖心、或伤感、或甜蜜、或惆怅的故事,总有一个为你讲述。在别人的故事里,我们总能找到属于自己的答案。
Part 1·独自漂泊与奋斗
一月里的二十六
该如何拯救你的孤独?
王宇昆
那个上了名牌大学的姑娘
李娜
你那么美好,千万别说“我不配”
宋小君
一个人吃晚饭的时候 ,你孤独吗?
面白
或许你该像个APP,只要还没下架,就不要停止迭代
面白
大部分时候,我好像看不到未来
Part 2·难以割舍的爱
温凯尔
水生与霍蕾
牛魔王
我和她的爱,在300路公交车上
麻绳先生
下次再见你,谈笑风生不动情
狮心
器官
年初九
一个乞丐
牛魔王
亲情债,是世间难还的债
Part 3·异乡故事
宋小君
你惦念着谁,谁又惦念着你?
阿狸咖哆
修补月亮的男孩
胡乐乎
返老还童
再见哈斯卡
如果多一张船票,你会不会跟我走?
杨熹文
爱意退化综合征
Part 4·与青春有关的故事
珞少爷
他可能不喜欢你
南瓜酥
我好的朋友结婚了
牛魔王
如果我没有爱过你
牛魔王
姑娘,让我给你讲一个故事
戴日强
爱就勇敢在一起
戴日强
你有没有初恋情结?
王璐琪
9小时的依靠
周灿
我有一个男朋友
沫寒
你是我好到舍不得谈恋爱的朋友
孤独的人正在被暗中疼爱 /宋小君
一、我是你回家路上的一盏灯
小区很旧,从大门口进来,只有一盏路灯,在深夜里,有些倔强地亮起来,只是为了给你照亮一小段路。
我就是那盏路灯。
我本想着用第三人称,渲染自己的孤独,营造一个温暖的形象,但想了想,还是算了,矫情是病,有话直说好了。
你每天都很晚回来。
我曾经听一只萤火虫说过,深夜里在街上游荡的人,心底里都有那么一丝孤独。
但我不知道该不该相信一只屁股着火的虫子。不过,从你经过我的时候,似有似无的叹息里,我一厢情愿地确定你是孤独的。
姑娘的孤独,就像是男人的好色一样,总是昭然若揭。
我只是一盏路灯,无法窥见你整个人生,我只在这个时刻,晚上十一点半左右,等你下班回家,在你经过我的时候,不动声色地亮起来。
你甚至都不会发觉我的存在。
更不会发觉我对你的喜欢。
我只是一盏路灯。
但如果没有你,我甚至都不知道自己存在的意义。
有月亮的时候,我甚至会觉得自己多余。
直到一年前,你的出现,给了我存在的意义。
有些姑娘就是这样,好像随身带着一千万种意义,随手赠送给那些在世界上迷失了自己的人或物。
你回来了。
你脚步声很轻,走得很慢,你穿一件棉绒大衣,头发早上刚刚洗过,飘荡着一股香味。
我心里泛起一丝伤感,我称之为在美丽面前迸发出来的美好的伤感。
你要经过我了。
我倾尽全身力量亮了起来。
你习以为常。
而我却在每一次为你亮起来的时候,都觉得由衷地幸福。
我能理解屁股着火的萤火虫了,总要为了某种意义亮起来。
你就是我的意义。
你经过我的时候,并没有抬头看我。
而我却仔仔细细地看了你。
我用我的光给你照亮。
你远去了,你要回家了。
我又可以度过一个美好的夜晚了。
我知道,我的灯丝是有寿命的。
这一点,我和照相机有一些相似。
照相机的快门也有寿命,每记录一次风景,定格一次微笑,都是在燃烧自己。
我不知道我能陪你多久。
但未来什么时候来,管它呢。
只要我还能为你照亮,我就是幸福的。
你加班到很晚。
你打着哈欠,走在小区里。
小区里,一片漆黑。
你累得没时间思考一些人生的意义。
经过你一直经过的路灯,你猛然停下来,抬头看,那盏原本一直亮着的路灯,不知道怎么回事,今天却并没有亮起来。
你站在那里,愕然了好一阵,心里竟然莫名其妙地有一丝酸楚。
突然,一小团光在你面前,轻盈地晃荡,你定睛去看,是一只萤火虫,那一小团光,似乎是在指引你回家的方向。
二、嗨,小妞,我是你街角的那间便利店啊
大爷的,你不知道,昨天,我的摄像头又成功地捕获了一个小偷。你猜怎么着?丫偷我的酸奶!乖乖,塞了满满一裤裆,至于吗嘿,花点钱买点不行吗?再说了,他都给我偷光了,我怎么跟你交代啊。你又不爱喝别的牌子。虽然我觉得你挺矫情,但是吧,姑娘有权利矫情,姑娘就应该矫情。我还挺喜欢你这股矫情劲儿的。大部分人心底的矫情,都被生活给虐没了。
你每一次进来,喜欢在付钱之前,就打开酸奶,咬着吸管,一阵嘬。
我喜欢听这“歌声”,那是我平淡生活里的交响乐。
怎么比喻呢,就好像吧,晚高峰你堵着车,气急败坏,突然就看见了马路对过,一阵狂风吹起了一姑娘的裙子,这春光被你看了个正着,你偷着乐,姑娘她还浑然不觉呢。
你自己都没发现吧?
这个牌子的酸奶,从来没断过货,只要你来,它们准在那儿列队迎接。
其实,你每次付钱的时候,眼睛都往安全套的货架上瞟。
不掩饰,我真有点怕,怕你买那个包装的。
我是不是有点自私了啊。
但你要真买了吧,我也不会怪你。
我忒希望你幸福。
那天下雨,你心不在焉地选了几样关东煮,挤上了过量的辣椒酱,坐在我的角落里,吃着鱼丸,透过玻璃看出去。
我好奇你在看什么,我也跟着你往外看。
马路上车流来往,有情侣在伞底下亲吻,有流浪猫钻进了咖啡馆,有个迷路的人,在冰淇淋店的屋檐下躲雨。
要不是你,我都不会注意到这些事儿。
要不是你,我怎么会知道这些日常也是风景呢。
嘿,小妞,是收银员让我知道了你的名字。
我叫便利店,你可以叫我小便。
笑什么,这是昵称。
但我还是更愿意叫你小妞。
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称呼里,藏着层层叠叠的意思呢。
那天晚上,你又来买啤酒。
坐在角落里,自顾自地喝酒。
我什么不知道啊,大晚上的,女孩子一个人喝酒,不是失恋了,就是失恋了。
我太理解了。
不瞒你说,我年轻的时候,也喜欢过另一家便利店。呐,就是街对面那个“711”。日本来的,有一股熟悉的异域风情。
可我们是竞争关系,我又动不了,只能偷偷喜欢。每天偷偷看着她,借由客人传递思念。
可有一天,我突然发现吧,丫跟“全家”好上了,好上也就算了,两家店还在同样的货架上,摆着同样的婚恋杂志。
恩爱秀了我一脸。
那段时间吧,我也很难熬。
客人来买酒,根本就买不到。
全被我自己喝了。
喝了我就吐,吐了我再喝,喝了我再吐。
店长每天拖地,还以为是我屋顶漏水了呢。
而那个月这里根本就没下雨。
白天晚上,我都醉醺醺的。
24小时营业,我就有24个小时的寂寞要打发。
累挺啊。
直到一个凌晨,两点十六分,你大概是刚从KTV回来,耳朵里戴着耳机,嘴里哼着歌,来我这里买矿泉水。
我动用了店里所有的摄像头,全方位地拍摄你,像拍电影。
后来,我不断地回放我次见到你的情景。
黑白影像里,我觉得自己是王家卫。
你白色的鞋子上,有一团污迹。
人好看了,真没道理,连你鞋子上的污迹都有了一种美。
所以,小妞,我理解你。
你就喝吧,酒我管够,泪你尽情地流。
爱情吧,它虽然总蛮不讲理地结束,但它也毫无道理地开始啊。
喝够了,回家吧,听话,欢迎再次光临。
明天早上,我这里还有你爱喝的酸奶。
三、棉外套
我擅长拥抱。
这大概是我为数不多的技能。
我长居衣柜深处,只在北风变冷、冬天来临的时候,才出没。
你是我个主人,到目前为止,也是一个。
不是不能选择的人生,就一定是不好的。
我熟悉你身体的每一寸线条,来自一个女人身体的曲折,也折射着这个女人内心深处的秘密。
下雪那天,你穿着我出门,雪落在我身上,就融化了,悄无声息,就如同我对你的爱。我没有向衣柜里其他的裙子和夏装叫嚣。尽管,他们可能更接近你的身体,更贴近你的肌肤。
我想,我更像是一场暗恋。
你衣柜里的干燥剂和樟脑球,大概是知道我会伤感的存在。
为你挡过的雨,融化在我身上的雪,后都变成了我快乐的伤感。
终,被干燥剂仗义地吸收。
干燥剂说,我知道这些液体不是你的眼泪,但里面竟然有你眼泪的成分。
樟脑球说,虫子喜欢你,老想着侵害你,不用担心,我来保护你,我刺鼻的味道,是你的香水,也是虫子的魔咒。
男人常说,女人如衣服。有人这么说,是因为衣服可以常换常新。有人这么说,却是因为,衣服就是一个无时无刻不在的拥抱。
我更偏爱后一种。
当然,我也会过季,也会过时。
时尚就是我的劲敌。
可能你不知道吧,姑娘,你的冬天,恰恰是我的春天。
你走在雨里、雪里、阳光里,我能感受你的体温,你的气味,你的汗水。
你走进了空调房里,暖气屋里,我会知趣地呆在一旁,看着你和朋友们开玩笑、聊八卦。
等你聊完了,我会抱着你,我知道你困了,你睡眼惺忪了,来吧,我抱着你回家。
回到家,你卸妆、洗澡,我听着你浴室里的水声,看着外面又下雪了。
忍不住叹息了一声,再下几场雪,就该到春天了。
春天来了。
你检视自己的衣柜,觉得衣服不够穿。
换季了,不如送掉一些衣服,选来选去,选中了自己的棉外套。
时间太久了,褪色了,下一个冬天,要买一件更新潮的。
你这么想着,把棉外套打了个包。
明年冬天,它会有一个新主人。
不瞒你说,人的本质是孤独的。
但请你不要害怕孤独。
你在灯下孤独,我就在暗中疼爱。
这世上有许多人,许多事,许多你不知道的温暖,都在暗暗陪伴着你,偷偷爱着你,等着某一天跟你相逢,等着某一天,被你惊喜发现。
看宋小君的文字感觉看到冯唐和张嘉佳合体了。
——知乎用户
人生何处不相逢,愿你我都一样,在漂泊的路上心中永存温柔与诗意,带一身风尘,许多回忆,去遇上更好的爱情、更好的故事、更好的人。
—— 宋小君
以文学的火种温暖世界,点亮心灵之光,就从青春年华的写作开始吧。
——著名作家、中国作协主席铁凝
戴日强有一种我们当年似曾相识的文学冲动和热情,也像我们当年在学校时一样,办起了文学刊物并努力写。
——著名作家、茅盾文学奖获得者张炜
你惦念着谁,谁又惦念着你
文/ 宋小君
-1-
朔北,大漠。
这一日,北风劲吹,天空中,雁字成行,正向南飞。
星罗密布的大帐前,立着一个女子,这一年,女子已经53 岁, 身旁儿女恭顺地服侍着。
女子身着胡人的衣服,眉眼间,却明显是汉人。
此刻,她正仰着头,看着天际中南飞的北雁,莫名流下两行泪来。
儿女不敢上前安慰,只能安静地陪着,直到女子吩咐道, 取我的琵琶来。
女儿应声前去,不多时,抱过一把古色古香的琵琶,双手递给女子。
女子接过琵琶,早有人递上了座,女子坐下来,看雁阵在云端时隐时现,弹了起来。
乐声被北风鼓荡,由近及远,似是传到了更远的地方。
儿女们都肃然,听惯了的这首汉曲,唤作《凤凰于飞》。
女子弹着琵琶,似乎把自己带回到了多年以前,那时候,她有一个好听的名字,叫皓月。
-2-
西汉年间,负责为皇宫选秀的掖庭,开始了一年一度的民间选秀。
南郡秭归县,有一位名叫皓月的女子,被认作是良家子,又弹得一手好琵琶,随即被选入掖庭。
入宫之时,皓月年纪尚小,并不知道前方迎接自己的,究竟是怎样一番际遇。
皓月小儿女心性,进了掖庭,只觉得事事新奇。
经不住年轻人的好奇,皓月很快熟悉了掖庭。
原来,除了宫女,罪人家属妇女也要在此劳作,种田、织锦,以此赎罪。
其他宫女们都躲着这些罪人家属,对她们也不甚客气,但皓月反倒是愿意和她们接近,认识了许多蔬菜的长相,草药的君臣佐使,学会了不少锦缎的织法,一旦得了空,就跑到罪人家属的院子里,弹起琵琶,乐声悠扬中,人们的目光都能越过掖庭四面的高墙。
这一日,皓月照例抱着琵琶来到罪人家属的院子,见女人们都围在一起,叽叽喳喳地争论着什么。
皓月拨开人群去看,才发现人群中,一只硕大的白色大雁倒在血泊之中,身上的白色羽毛,都被染成了红色,正奄奄一息地蠕动。
皓月俯下身,查看大雁的伤口,听女人们说大雁是从空中直直地跌落下来的。
皓月对众人喊:“快找点儿水来,没准儿还有救。”
众人七手八脚地忙碌起来,找水的,递草药的,很快把白色大雁裹成了一只“粽子”。
接下来的日子,皓月不当值的时候,就悉心照料大雁,每天喂食喂药,还亲手做了一个铺满了软草的窝。大雁伤重,虽然能勉强吃食吃药,但眼神里毫无生气。宫女们来看大雁,都道是:“伤得这么重,活不了几天了,皓月你别费工夫了。”
皓月就不高兴了:“你们别当着它的面说这种丧气话,我一定能救活它。”
轰走了宫女们,皓月就看着大雁,对大雁说话:“喂,你可别死啊,你死了怎么对得起我?来,吃药。”
大雁眼神灰暗,面对着皓月递上来的草药,就是不张嘴。
皓月急了:“你想死是吧,我还就偏不让你死。”
说罢,自己把草药嚼碎了,嘴对嘴喂给大雁。
喂完了药,皓月的嘴和舌头都麻了,整整三天说不了话, 宫女们都笑皓月傻:“哪有嘴对嘴喂药的?喂得还是一只半死不活的大雁。”
皓月也不以为意,倔脾气上来,宁可自己说不出话,也坚持每天给大雁喂药、上药、活动双脚和翅膀。
皓月特别喜欢看大雁的翅膀,每一次喂完了药,皓月都口齿不利索地对大雁说:“你看看你,有翅膀,能飞,想去哪去哪,多好,还不好好活着吗?我要是你,我飞上天就不下来了。”
皓月一脸向往的表情映在大雁灰暗的眼睛里,这双眼睛,渐渐有了光。
大雁的伤慢慢好了起来,也能自己吃药了,皓月把大雁当成了宠物,没事就跟大雁说话。想家的时候,就跟大雁说起自己家乡的风物,一年四季里的好吃的。
-3-
一夜,给大雁喂了食,皓月累极了,安置好了大雁,就倒在床上,在其他宫女们此起彼伏的鼾声中,睡着了。
睡到了三更,皓月突然被叫醒,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睡眼惺忪地看着一个一袭白衣的公子,正在月光底下,对着自己作揖行礼。
皓月还以为是梦,半睁着眼,说话含含糊糊:“是谁给我托梦么?说吧,何事?”
白衣公子一囧:“姑娘,多谢你相救。”
皓月眼前朦胧,听得也不分明:“什么?什么相救?”
白衣公子一揖到底:“不敢相瞒,我是姑娘救回来的白雁,同伴都唤我雁三公子。”
皓月哼哼一声:“别闹了,这个梦还挺调皮,你是雁三公子, 我就是第七公主,这一定是个梦,宫里哪来的男人啊。”
挑了灯,皓月带着雁三公子,在宫女们的呼噜声中,蹑手蹑脚地出了门,在掖庭花园的假山下,皓月把灯挑到亮,举到雁三公子身前,睁大了双眼,上上下下、仔仔细细地打量着他。
雁三公子被看得极其不自在,咳嗽一声遮掩尴尬,开了口: “我本孤雁,跌落至此,给姑娘添麻烦了。这些日子,感谢姑娘相救,我这就要去了。”
皓月惊叹,原来妖精的说法,是真的。“哎!你要去哪?”
雁三公子道:“去死。”
皓月惊呆了:“我好容易救了你,喂水喂药的这么些日子, 你总算好了,又要去死?消遣我么?”
雁三公子又作揖:“姑娘是我的救命恩人,我不敢欺瞒。我本天上鸿雁,只因痛失爱侣,三日不食,一心寻死,却不料跌落到这里,被姑娘所救。”
皓月又气又急:“这是怎么说的?听这意思还埋怨我了? 我倒问问你,你好端端一只白雁,为什么非要寻死?”
雁三公子声音平静:“鸿雁天生成双成对,从不独活,我痛失爱侣,孤雁南飞,心中凄遑,了无生趣,本想着一死了之。没想到被姑娘所救,我不敢就此死去,只好等着伤愈之后,跟姑娘道了谢,再去赴死。”
皓月听到这里,惊叹之余,多少听明白了,心中纳罕,情情爱爱,究竟是何物?让生灵连命都不要了?
顿了一会儿,她说道:“我听父母说,雁讲求‘仁义礼智信’。雁阵当中有雁序之说,老雁引领阵头,壮雁飞得再快,也不会赶超到老雁前边,是为礼。是也不是?”
雁三公子显然吃了一惊,没想到皓月竟然知道这些,只是点头。
皓月又问:“但凡有老弱病残的大雁,整个雁群都会加以照顾,绝不会弃之不顾,直至终了,是为仁。是也不是?”
雁三公子再一次点头。
皓月娓娓道来:“所谓犬为地厌、雁为天厌、鳢为水厌,意思即是说,大雁敏锐机警,野兽或者猎户,都极难接近地上的雁群。是为智。时节变换,大雁至秋而南翔,风雪无阻,从不爽期,是为信。是也不是?”
雁三公子拱手道:“姑娘说的都是。”
皓月点头:“那就好,既然你的命是我救回来的,就属于我了,从今以后,你是我的宠物,我让你死,你才能死,我不让你死,你就要好好活着。你身为大雁,不会不遵‘雁信’之说吧?”
雁三公子呆立,说不出话来。
此后,雁三公子果然没有违背“雁信”,平日里,皓月当差的时候,就自行飞出去,不知道去往哪里。
在皓月回来之前,雁三公子一定会准时飞回来,等到深夜其他宫女都睡下了,雁三公子便化成人形,和皓月在假山下相聚说话。
皓月好奇心重,总是有问不完的问题:
南方什么样?风物几何?有什么好吃的?女孩子穿什么衣服?戴什么花?
天上什么样?风什么味道?雨什么味道?云朵能吃吗?飞的时候见到其他的鸟,会打招呼吗?
雁三公子就逐一回答,但皓月就总是问不够。
-4-
这一日,皓月当值回来,累得一直打哈欠,告诉雁三公子:“你可不知道,今日宫里来了个什么匈奴的单于,声势那叫一个浩大, 他们穿的衣服,骑的马,身上的味道都和我们汉人不一样。听说啊,陛下还亲自接见单于了呢。哎,我问你,匈奴到底在哪啊? 说是什么朔北大漠,我从来没去过,你去过吗?”
雁三公子道:“朔北劲风,是极寒之地,我自幼体弱多病, 经不住大漠的黑风,因此从来没有去过。”
皓月打量着雁三公子:“真羡慕你有翅膀,可以去很多地方瞧瞧看看,不像我,总是困在这里,除了宫中,哪都去不了。”
雁三公子摇头:“去哪里不重要,重要的是和谁去。”
皓月一呆:“你和你的妻子,去过很多地方吧?”
雁三公子听皓月提起了亡妻,眼神里似有一阵火烧了起来。
“我与妻子自幼相识,一起长大,秋天南飞过冬,等北方春归,再飞回来。去过许多地方,吹过不同味道的风,踩过许多形状的云,也见识过人间至盛的繁华。大雁终生一夫一妻,绝无二心,我与妻子结缘之后,便定了同生同死之约。
一日,雁阵捕食,不料,遇到了有张网捕雁者,我等深陷网之中。
我和壮雁奋力脱网,救出老弱之后,才发觉我妻子和其余雁伴未能脱网,等我俯身下去搭救之时,捕雁者已将我妻子杀害了。
我悲从中来,不想独活,但还有大雁落网,雁阵被打乱了,我不能就此死去,只好又和壮雁一起,救出了其他同伴,护送雁阵飞远。
等雁阵脱险之后,我独自脱离雁阵,不吃不喝,一心求死,本想着投向我妻子死去的方位,却在空中失了力气,跌落到掖庭之中,被姑娘所救。”
皓月听完,看雁三公子的眼神里,有了一种从未存在过的光彩,带一点崇敬,又带一点怜惜。
她没有说话,只是拾起自己的琵琶,告诉雁三公子:“这琵琶是我入宫之前,父母赠予我的,蚕丝做的冰弦,我送你一首曲子吧。”
皓月说罢,弹起琵琶,是一曲《凤凰于飞》。
雁三公子听着,为之泪下,喃喃:“凤凰于飞,翙翙其羽,说的就是恩爱的夫妻。此后的日子,万里层云,千山暮雪,都只有我一个了。”
皓月弹完曲子,握住了雁三公子的手,说道:“虽然我年纪小,还不能体悟情爱,但我看你对她的思念,却也知道这世上没有什么比‘惦念’更美的东西了。有你惦念着她,那你们两个, 就都是幸福的。你要是死了,她就再也没有谁惦念了。你不只为了自己活着。”
雁三公子听完,看着眼前俏丽天真的女子,呆住,自己从来没有想到过这一点。
又一日,画工们纷纷入宫,给众宫女画像。
宫女们盛装打扮,叽叽喳喳地传言,陛下挑选宫女侍寝, 都是看画像,要是被选中,以后得宠,入住后宫,就再也不用在这里寂寞了。
宫女们拿出所有财帛,一股脑都给了画工,央求画工把自己画得好看一些。
这是画工们的主要收入来源,他们来者不拒,养家糊口, 又助人为乐,何乐不为呢。
轮到了皓月,皓月也递了财帛,但这个名叫毛延寿的画工, 头都没抬,伸手要接,皓月却停住:“请大人把我画得丑些。”
毛延寿揉着酸疼的胳膊,抬起头,有些莫名其妙地看着眼前的女子,疑惑道:“其他宫女都央求我把她画美,你为何要我把你画丑?”
皓月道:“不瞒大人,我不想被选中,我想自在一点。”
毛延寿笑了:“自在?选中了岂不是更自在?”
皓月却摇摇头,眉宇间凝结着一丝愁苦:“选中了,就不自在了。”
毛延寿脸上的笑容一敛,次遇到要把自己画丑的宫女。
画完之后,皓月仔细看了。
毛延寿问:“够丑吗?”
皓月噗嗤笑出声来,“够了够了,再丑一点,我都看不下去了。谢谢大人。”说罢,拿起笔,在画像旁边,写上了自己的名字。当即给毛延寿行了礼,兴高采烈地去了。
看着皓月离去,毛延寿还没回过神来。
下一个宫女上前,看着毛延寿正在出神,就开口道:“她啊,一直就奇奇怪怪的,天天跟大雁说话。大人不用理她,请大人把我画得美一些吧……”
毛延寿耳朵里什么都听不见了,低头看那张画像,旁边工工整整地写着“皓月”二字。
夜里,皓月把这件事告诉了雁三公子。
雁三公子问:“你不是一直想去别的地方看看吗?怎么有了机会,你却拒绝了?”
皓月看着雁三公子,眨着眼睛,说笑似的:“你飞不到朔北,我舍不得你啊。”
雁三公子一愣,不知如何答言。
皓月笑了:“好了,我逗你的。我知道你心里总惦念着你妻子。不说啦,我们去放风筝。”
掖庭中,起了风,简易的风筝在天上飞,旁边一只大雁在跟随着。
大雁沿着丝线往下看,皓月兴高采烈地跑着、跳着、笑着、叫着。
此后,毛延寿常常来掖庭给宫女们画像。
每次来,都和皓月说上几句话。
皓月热心地帮他磨墨、洗笔、递染料,也学着他的样子, 画上一两笔,竟然颇有样子。
毛延寿赞叹:“你很有天赋。”
皓月就笑:“我只是好奇。想问大人,你给这么多人画像, 心里能记住的人,又有几个?”
毛延寿被皓月问住了,呆了半晌,竟然答不上来。
皓月脸上沾着染料,说了句:“有的人,丹青能画,有的人, 只有情爱能画。”
毛延寿又吃了一惊,皓月心里有个人了?
皓月没说话,举起自己画好的画给毛延寿看,“大人,你看我画得如何?”
毛延寿去看,见绸缎上,有一只风筝,一只白雁。不解, 问皓月:“姑娘画的是?”
皓月道:“姑娘家的心事,就不跟大人说了。”
说罢,站起身来,蹦蹦跳跳地去了。
毛延寿看着皓月远去的背影,呆立了良久,忍不住笑了。
翌日,毛延寿应召入宫。
原来是匈奴——呼韩邪单于到了。
元帝设宴款待。
呼韩邪单于海量,喝美了,起身行礼,“呼韩邪愿做汉人的女婿,请陛下恩准。”
元帝一听,龙颜大悦,和亲可避免生灵涂炭,当即准了,吩咐毛延寿和其他画工,将掖庭的美人画像呈上来,亲自为单于选后。
毛延寿恭谨地呈上画像。
元帝翻了几张,眉头一皱,见画像上有一只风筝,一只白雁,不解。
毛延寿在一旁看着,暗骂自己粗心。
元帝又翻了一张,指了指,就这位美人吧,赐予呼韩邪单于。
毛延寿胸中一凉,见那画像上的女子,旁边清清楚楚地写着两个字:皓月。
-5-
圣旨下得很快。
掖庭里议论纷纷,怎么就选中她了?我早就看到她和那个画工眉来眼去,想不到他们早就串通好了。
皓月接到了圣旨,紧接着就有了自己的房间和仆人。
皓月脸色平静,吩咐人备了酒饭,关上门,和雁三公子对坐。
无言,只饮酒。
几杯酒下肚,雁三公子开了口:“我带你走,三更,你俯在我身上,我带你飞出掖庭。”
皓月看着雁三公子,眼睛里有了光:“有你这句话,我就知足了。只是,我走得了,我的家人走不了,要是我抗旨不遵,我的家人就要受到株连。我常说自在,但人生在这个世上,总是被牵绊着,又有几个人能真正自在?我只能去。”
皓月举起酒杯:“公子,你我这段缘分,原本就是天赐的, 皓月虽然年纪小,但深知不可贪心的道理。谢谢公子,让皓月从此以后,心里都有个惦念。这杯,我敬你。”
雁三公子叹了一声,仰头喝酒,如此一来,眼泪就不会流下来。
出塞前,毛延寿偷偷赶来,对皓月说:“是我误了你。”
皓月笑:“大人这叫什么话?要说误也是我自己误了自己。山水有相逢,大人保重。有机会,再跟大人学画。”
皓月被赐称:王昭君。
皓月盛装出塞那日,浩浩荡荡,仪仗绵延数十里,长安城内, 百姓纷纷前来相送。送别之际,元帝才次见了昭君的样貌, 心中后悔不迭,“我怎地将这样的女子拱手送了出去?遗憾, 遗憾啊!”
但事到临头,君无戏言,只得如此了。
皓月在马车上,脸色平静。
出了长安城,远方一片平沙,再往前走,就远离故国和故人了。
皓月捧起琵琶,奏冰弦,正是那曲《凤凰于飞》。
凤凰于飞,翙翙其羽。
琵琶声传了出来。
突然有人惊呼:“看!”
送别的百姓和仪仗都仰起头,见天空之上,一只白雁,孤雁盘旋,吟啸,附和着琵琶声声。
马车中,皓月弹着琵琶,听着雁鸣,泪湿云鬓。
一曲离别意,尽在这曲《凤凰于飞》之中。
送别的人们,都被这景象惊呆了。
陡然间,白雁纵身飞向马车窗前,吟啸,皓月探身出来,见白雁嘴角含血,终于再也忍不住,眼泪奔涌。
雁三公子道:“姑娘,我这条命,就此还给你了。日后,你若是惦念我,就看看南飞的北雁吧。替我活下去,我想被惦念着。”
说罢,雁三公子吐尽了后一口血,跌落在平沙之上,就此殒命。
皓月眼泪蓦地止住:“雁三公子,等胡地的草色青了,我就去找你。”
车马远去。
皓月再也没有回头,只有那一曲《凤凰于飞》,响彻在天地之间。
送行的百姓们,见白雁落地,都道是因为皓月的美貌,从此就传扬开来,有了“平沙落雁”的传说。
毛延寿看着那幅画着风筝和白雁的画像,什么都明白了。
元帝回宫之后,大为恼怒,急召画工,质问:“是谁画的昭君?为何把美人画成画中的样子?使朕痛失美人,是何居心?”
画工们都吓得噤若寒蝉。
毛延寿却向前一步,昂首道:“是我画的。”
元帝不解:“为何如此?”
毛延寿朗声而笑:“有的人,丹青能画。有的人,却只有情爱能画。”
元帝震怒:“早就听说画工和昭君有染,果不其然。”遂下令斩杀毛延寿。
刑场上,毛延寿道:“我与皓月之清白,天地为证。”说罢从容赴死。
皓月经过数月行程,抵达朔北大漠。
入了秋,皓月就成日里抱着琵琶,弹奏《凤凰于飞》,看着北雁南飞。
皓月为呼韩邪单于诞下一子,待呼韩邪单于病逝之后,皓月上书元帝,想归汉。
元帝回旨,令昭君遵从匈奴习俗。
所谓的匈奴习俗,即是父死子继,父亲归天之后,由儿子娶继母。
皓月断了归汉的念头,嫁给了呼韩邪单于的儿子——复株累单于,又生下两个女儿。
老翅寒暑,不知道看了多少次北雁南飞,当年的皓月,如今的昭君,已经53 岁了。
一曲《凤凰于飞》弹完,天上鸿雁吟啸,皓月安详离世。
儿女们哭倒在地,而那曲琵琶声,似乎还回荡在北风之中。
匈奴将昭君厚葬。
北地草木荒凉,却唯有昭君墓上,草色青青,后人称之为“青冢”。
此后,诗人们写下许多诗词来纪念这个女子。
她有很多名字,皓月,王嫱,呼韩邪单于阏氏昭君,明妃。
她留在历史上的记载极少,却永远活在了诗里面。
其中王安石于宋嘉祐四年,写下《明妃曲》二首——
其一
明妃初出汉宫时,泪湿春风鬓脚垂。
低徊顾影无颜色,尚得君王不自持。
归来却怪丹青手,入眼平生几曾有;
意态由来画不成,当时枉杀毛延寿。
一去心知更不归,可怜着尽汉宫衣;
寄声欲问塞南事,只有年年鸿雁飞。
家人万里传消息,好在毡城莫相忆;
君不见咫尺长门闭阿娇,人生失意无南北。
其二
明妃初嫁与胡儿,毡车百辆皆胡姬。
含情欲语独无处,传与琵琶心自知。
黄金杆拨春风手,弹看飞鸿劝胡酒。
汉宫侍女暗垂泪,沙上行人却回首。
汉恩自浅胡恩深,人生乐在相知心。
可怜青冢已芜没,尚有哀弦留至今。
而雁三公子并无记载传世,但元好问那首《雁丘词》,却似是道尽了雁三公子的心境: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生死相许。
天南地北双飞客,老翅几回寒暑。
欢乐趣,离别苦,就中更有痴儿女。
君应有语:渺万里层云,千山暮雪,只影向谁去?
横汾路,寂寞当年箫鼓,荒烟依旧平楚。
招魂楚些何嗟及,山鬼暗啼风雨。
天也妒,未信与,莺儿燕子俱黄土。
千秋万古,为留待骚人,狂歌痛饮,来访雁丘处。
爱意退化综合征
文/ 杨熹文
-1-
在听见孙圣用钥匙拧开门锁的那一刻,坐在客厅里盯了时钟3 个小时的周宁已经压不住自己的脾气,劈头盖脸地骂开来:“不是说好5 点回家吗?这都已经8 点钟了,你到底有没有记性,怎么总是让我等, 你倒是说说看啊,这么晚回家你去哪了……”
孙圣垮着脸,不敢出声,低着头脱鞋。早上还擦得锃亮的皮鞋, 到晚上就被刮坏了一块,孙圣心疼地想着,斜着眼瞥见门口半身镜里的自己,竟吓了一跳,自己什么时候变成这么狼狈的一个人了?头发油腻地塌在前额上,胡茬呲出来一片,西服皱巴巴的,胸口和袖口都留着新新旧旧的咖啡渍。镜子中的那个人,半只鞋狼狈地穿在脚上, 另一只脚上的白袜子黄得厉害,他低下头,大脚趾从袜子里钻出来, 厚厚的指甲青面獠牙。这副样子,让孙圣想起冰箱里那个放了两个月没来得及扔掉的西红柿,他和它们一起坏掉了。
周宁赌着气,“嘭”的一声关上卧室的门,叽里咕噜的声音从门缝里钻出来。孙圣在这些声音的间隙叹了一口气,盯着皮鞋上的划痕, 心疼它,也更心疼周宁。昨天的周宁还记得孙圣连续加班一个多月,是为了给半年后的婚礼攒钱,还特地为了慰劳他下厨做了好几个菜, 而午夜12 点一过,她脑中的橡皮擦准时发挥效用,已经完全忘掉了他的这份好。
冬日的夜黑得太早,疲倦和饥饿一同袭来,孙圣打开冰箱的门,扔掉那个腐烂的番茄,他还是搞不明白,可怜的周宁怎么会患上这种病?
-2-
周宁得了一种病,每天都忘记孙圣的一份好。
这不是周宁次发病,早在半年前,这该死的病就已经初见端倪。起先是一个平常的周日下午,孙圣照旧躺在沙发上看书,周宁在电脑上写字,墙角的猫伸了个懒腰,阳台上的竹子又冒出一小节,所有的事物都维持着应有的美好。突然间周宁转过身,把电脑“啪”地合上, 备足了吵架的气势,用从未有过的尖利嗓音质问着孙圣:“哎我说孙圣, 你怎么就不能像别人家老公那样在周末去赚点外快啊,非得在这看那没有用的闲书?”孙圣打了一个激灵,半天没反应过来,周宁的话让他受伤不小,连续几天都在家佝偻着背走路。
他想不通,周宁一向体贴温和,当时看上自己不就因为这分书生气吗?怎么现在也像那些庸俗的小妇女一样咄咄逼人了?
接下来周宁的一次发病,是在孙圣公司的聚会上,周宁作为家属出席,一抹淡黄的裙子给足了孙圣面子。席间几个臃肿的男人互相推着酒杯,吐沫横飞地讲着荤黄的笑话,半眯的眼睛透出一股世俗的丑态。平日里周宁讨厌这种无意义的聚会,可是一直一言不发的她,看着在旁边喝着橙汁的孙圣,却近乎嫌弃般地脱口而出:“男人要是没有个酒量,还算什么男人啊?!”害得孙圣在席间尴尬了很久,半天也呛不上来一句话,他在一群肥腻男人的哄笑声中失了神,一时间只看得到周宁嫌弃的目光。
再后来,周宁的行为几乎不可理喻,总是突然间地嫌弃孙圣的“准时”“老实”和“为人憨厚”,或者没头脑地质疑他的“晚归”“体贴”和“忠诚义气”。这样的状况频繁地发生,某一天,孙圣蹲在厕所里心烦意乱地看着报纸,忽然间就乱了神。报纸这面的一版写着“科学家对艾滋病治疗有了新发现”;那边的一版写着“举世震惊的心理疾病暂时还没有研究出新的治疗方案”。这个几乎被判了“死刑”的心理疾病,指的是患者每天忘记自己身边亲近的人的一份好,随着时间的流逝,终究一点点忘记对方的全部,而从此形同陌路。就是在那个下午,孙圣在厕所里,对着一张报纸,眼泪掉得七零八落,他已经在心里为周宁确诊,他的爱人,不幸得了这种病。
这样的状况已经持续了整整6个月,周宁发病的次数越来越频繁, 她和孙圣一起担忧着这种病。
他们去过很多家医院,带着殷切的心情,光红包都送了三万八, 可是大多数医生都摇摇头,“这是难的病,医学界没有找到治疗方法, 连减缓发病频率的药都没有。”也有过一些医生开出莫名其妙的药方, 摆出权威的架势,“目前医学界只有我开出去的药是有效的,上个月还成功医治了2 名重度患者。”周宁照着方子老老实实地吃了3 个月, 愣是活生生地被折腾出了失眠、抑郁的症状,还胖了10 斤,却没有看到一点点功效。他们甚至去了传说能包治百病的老阿婆那里,据说这个老阿婆曾经治好过阿红的不孕和王小峰顽固的湿疹,连周宁都狠下心来,“就算让我吃癞蛤蟆,我也豁出去了!”可是老阿婆拉着周宁的手,定定地看着她的眼睛,半晌叹气,“回去吧,姑娘,没有治了。” 然后她转身重新钻进屋子里,继续熬那锅味道刺鼻的蛤蟆汤。老阿婆并没有告诉周宁,周宁的眼睛里只剩下一个敞开的大门,却并没有人住在那里面。
-3-
几年前的周宁可不是这样的。她是好端端的一个姑娘,孙圣一直觉得自己捡了宝。他没有什么恋爱经验,谈过几次对象,都因大大小小的缘故告终。孙圣来自县城,听惯了亲戚朋友的催促,一度小心翼翼擦着30 岁的边缘走路,也不肯就这样随便去爱什么人。后来在和朋友聚餐时,他一眼看到了周宁,胸腔里“轰”的一声响,心跳漏了好几拍。
周宁和孙圣遇见过的其他姑娘都不一样。她没有她们漂亮,不戴美瞳也不贴双眼皮,小鼻子小眼,脸颊上还有点小雀斑,却自有一种不施粉黛的秀气。更可贵的是,周宁没有那些姑娘们庸俗,她活得很清楚,爱得很明白,从开始就懂得珍惜孙圣的老实和忠厚,她深知身旁的爱人,有着这世间男人难得的品质。后来他们搬到一起住, 把日子里别人过不出来的好滋味都过足了,没有人不羡慕这对亲热的小情侣。别人家的女人和老公吵架的时候都尖酸刻薄地喊:“你看看人家孙圣,对周宁多好,你再看看你……”而别人家的老公也在家庭矛盾后的夜里,默默地后悔,“当初就怨自己虚荣,找个好看的,哎, 要是找周宁那样的姑娘,既体贴又大气,现在日子就好过多了……”
-4-
可是这么好的姑娘,就偏偏患上这种病。
周宁对孙圣描述过很多次这种病的症状,她说自己真的控制不住, 心里仿佛埋伏着无数个炸弹,孙圣的一言一行就会触碰到雷区。这些炸弹,是谁安装的,又是谁引爆的,会因为什么被引爆,她一概都不知道。每天午夜12 点,她就会被一阵突然的心悸惊醒,胸腔像是被人捶打了一次,她就知道,孙圣的又一项好,从此就从她的心里消失了。她为此变得忧郁,又不肯和人交谈,这种病哪里好意思和人去讲。有一次周宁和闺密一起吃饭,一桌人都在称赞自己的男朋友,她却控制不住般地数落起孙圣,当着别人的面,嘴巴像是关不紧的冲锋枪,把孙圣大大小小的缺点都说个干净。她试图用咖啡堵住自己的嘴巴,可是它们又全部流出来,她塞蛋糕到嘴巴里,可是蛋糕却蛮着劲挣扎出来, 连奶油都擦在她胸口。周宁在那一秒觉得,她好像在听另一个人讲话, 讲着一个和自己没有半点关系的人。那一晚,餐桌上的闺密们各自回到家,搂着自己的老公,心里得意得想,“看来那孙圣也不怎么样嘛!” 而有两三个睡不着的女人,在看到报纸上连日报道的心理疾病时,心里一惊,周宁这丫头不会是病了吧?!
周宁怕好事儿的闺密打来电话,她自己早已想好一套说辞,“这种病好可怕,我有听说,哎,你说要是有人得了这样的病,那还了得?!” 她扮演得那样轻松,就像在说一个不相干的人,然后挂下电话,还没稳定住情绪,就大吼孙圣:“是不是你多嘴把我的病告诉别人了?!” 她这会儿又忘了孙圣保守秘密的好品质。
周宁的病对于这场感情,简直就是一场灾难,两个人本来已准备谈婚论嫁,周宁也体贴地说过“婚礼咱不用办大,简单些就好……” 孙圣为了周宁的这句话,偷偷地叹气了好久,发誓要给她一场完美的婚礼。
-5-
孙圣的父母一辈子住在小城市,有着憨厚善良的好脾气,一心一意地惦念着儿子和准儿媳。周末孙圣带着周宁回家看望父母,不料周宁却在餐桌上频频发脾气,孙圣的妈在儿子临走时候偷偷塞给他一个厚厚的信封,“儿啊,人家是嫌咱家穷了吧,哎,那么好的姑娘,也不能苦了人家,这点钱,你拿着,爸妈老了,也不需要啥了,你俩好好过比啥都强。”几周后孙圣又去拜访了周宁的父母,周宁的父母本来就抱着居高临下的姿态,听见女儿的抱怨,更是留了心:“年轻人玩一玩是可以的,要是不合适,就不能再耽误各自的前程了。”周宁的父亲,一副“早知道”的表情,把烟圈吐在孙圣的头顶上。
孙圣佝偻着背,心里委屈,也没怪周宁。回家的路上,孙圣拉着周宁的手,那双手暖暖的,还能感觉到爱人的温度,他看着周宁的侧脸, 眼泪止在了眼角。
孙圣拼命地赚钱,卖力为婚礼做足一切准备,终于在年底凑够了一套公寓的首付。在那个应该欢庆的晚上,周宁止不住地数落着孙圣, 她说“你怎么这么邋遢啊!”她说:“谁眼瞎要嫁给你!”她说:“呸, 这是什么房子,哪有XX 家的好!”她一边说,一边哭,她的每个词都是毒药,刺向无辜的孙圣,也扎痛了自己的心。孙圣这个七尺男儿, 对着新房,号啕大哭,不是为了周宁的话,而是他知道,他就要失去她了。
周宁果真把孙圣的好一样一样忘掉,就像报纸里连日报道的那样, 没有一丝康复的希望。周宁有一次甚至拼命咬着舌头,还是让办公室的同事听见了“孙圣在外面有别的女人啊。”更有一次她就像一只猴子, 在家庭聚会时上蹿下跳,大喊着“孙圣,你朝三暮四,对得起我吗!” 老实巴交的孙圣欲哭无泪,自己已经糟糕到这副模样,哪里还有别的女人敢接近他?大多时候的孙圣,只是沉默,那是男人对于哭泣的另一种表达,他尽量多赚一点钱,多爱她一点,把所有她喜欢的东西统统装进这个房子里。孙圣无助地想,如果有一天周宁把这份爱情忘得一干二净,那这一屋子的点点滴滴,是不是就会让她爱屋及乌地重新爱上自己?
周宁用了235 天,终于一样一样地忘掉孙圣的全部好,连后的“爱人”,也在今天都忘了个干干净净。午夜的周宁从睡梦中醒来,看见身边的人吓了一跳,这不是几年前在朋友聚餐时遇见的那个平庸的男人吗?自己怎么沦落到这么失败,要和他睡上一宿!她坐起来,穿上拖鞋,蹑手蹑脚地拉开房门走出去,在关上门的后一刹那,不禁心生感慨,这个家里什么都有啊,竟然和自己梦想过的家一模一样。她唏嘘着,头也不回地走进深夜里,就像没爱过,也似乎随时准备去爱另外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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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宁离开后,孙圣对生活彻底失去了向往,一个原来200 斤的大汉瘦得如麻秆一般,守着一个满登登的房子,眼神却空荡荡。在那张地方报纸颇为明显的板块上,专家把周宁的病例当作典型,把孙圣和周宁的爱情细节都分析了个底朝天。那上面说得可真扰乱民心,周宁的例子是一个反面教材,一时间造成了社会的巨大恐慌,甚至有医生言辞激烈地说:“一旦发现身边的伴侣患上这种不治之症,为了防止造成不必要的困扰,好的办法,就是把病人送到省城的医院做隔离!”
人人都看到了那字字揪心的报道,却掠过孙圣的那张照片。没有人关心,30 岁的他昨日头发还黑亮,今天却泛起一片白茬,他的胡子很久没刮,衣着也是肮脏而邋遢的,整个人显露出50 岁的沧桑,看起来就像是头受伤的野兽。他那双曾经坚毅而认真的眼睛,此刻无助又迷茫,那里面曾装满一个爱人,可如今连一丁点生的向往都不见了。
孙圣用了好久,才走出周宁离开的阴影。他几乎试过每一种找到周宁的方法,都一一落了败——他去周宁父母家敲门,一对陌生的小夫妻从门缝里疑惑地问他:“谁?谁是周宁?”他给周宁的朋友打电话, 可是他们都在说:“咦?好久没和她联络了呢!”他去周宁的工作单位, 一次次闯进领导的办公室,那位身居高位的男人终于对着电话说:“保安,来把人请出去!”孙圣甚至去周宁喜欢的餐厅,把自己赚来的每一分钱都用来点菜单上的每一道菜,在喝光那瓶价值5 万块的拉菲后,孙圣倒在餐桌下,世界已经天旋地转,他还喃喃地说着:“周宁, 你来不来啊?”
没有人知道周宁去了哪里,而孙圣终于在一次次的挫败中接受, 他大概永远地失去了周宁。
-7-
一年后,孙圣终于振作起来,而不可思议的是,一向对理科无所了解的他居然报考了从医资格证。这是个天生理科短路的人,坐在一群20 岁的年轻人中间,推理不懂的公式,问可笑的问题,交糟糕的答卷,可5 年的课程结束后,他竟然作为全校秀的学生,站在礼堂里代表所有毕业生发表感言。当偌大的礼堂响起了掌声,孙圣闭上眼睛, 眼泪从眼角流下来,他多么希望周宁在这里。
孙圣顺利地得到医院的一份工作,坚持做神经科的医生,主治依旧没有被攻克的爱情心理疾病。没有人明白他为何执着地做一份不讨好的工作,这个科室单单是上个月就发生了13 起袭医的事件,来来去去的医生已经换了二十几个。可这个令人质疑的局面,渐渐地就有了改观,谁也不知道这个整日坐在408 室的医生怀有什么绝技,把那些患了重病的男人女人都变回了正常人。渐渐地大批媒体涌向这所医院, 院长享受地面对着镜头,“我院是一个可以治愈这种疾病的地方, 我觉得这个可以放在你们报纸的头版上嘛!”
孙圣从不参与这样的采访,他总是一个人坐在诊室里,研究那些别人不愿意花时间的内容。大家都在说:“哎,知道吗,408 室新来的医生特别帅啊,是那种特别忧郁的气质啊!”
一个伤心的男人总是带着别样的魅力,医院里人人都知道孙圣单身,从独居多年的女医生,到刚刚毕业的小护士,再到那些慕名而来的女患者,没有人不想用雌性的温柔,为孙圣舔舐那隐藏在内心深处的小伤口。孙圣远离着每一个人的好意,只在夜深时想起她们的脸, 那些女人各有各的好,只是没有一个是周宁。多少个夜里他从抽屉里一个隐秘的位置拿出周宁的照片,狠狠地哭到了天边发白,他多么想知道,这些年她过得好不好?嫁人了吗?真希望她比从前更幸福,拥有她曾经梦想的所有东西。
-8-
孙圣在这家医院里做到第五年的时候,已经医好了13987 个患者, 这不是他统计的结果,而是报纸和电台的跟踪调查。这五年内,当年独居多年的女医生找到了归宿,刚刚毕业的小护士也生了娃,那些慕名而来的女患者也和好男人成了家,只有孙圣,把每一天都重复成相同的模样。他依旧瘦削,带一脸别人无法读懂的忧伤,坐在那张老朽的桌子前,一次次抬起眼轻声说:“您好,请问我有什么可以帮助您?”
那一天,坐在对面黝黑憨厚的男人,一脸心事重重地说:“医生, 我也不知道自己这是怎么了,看过太多医生了,也治不好!每天午夜12 点一过,我就会被一阵突然的心悸惊醒,胸腔像是被人捶打了一次, 那之后我就会忘记我媳妇的一项好,现在越来越瞧不上她了,我媳妇和我因为这病都快过不下去了!”
这时一个长发的女人闯进来,一脸的紧张,把藏在怀里的厚重红包推到孙圣的面前,“孙医生,我们坐了一天一夜火车来这,排了两天队了也没挂上号,把家里后的两万块全给了黄牛党,我们现在真的已经倾家荡产了!求求您了孙医生!救救我们吧!”
孙圣抬眼,声音竟因为干涸而嘶哑:“周宁?”
几个月后,孙圣莫名辞了职,院长说:“不懂现在的人在想什么, 待遇这么好也不满足,他这辞职就算去别的医院也是要后悔的!”漂亮的小护士们也猜想着:“怕是孙圣秘密结婚了吧?好歹现在也是个公众人物,被人知道婚事就是头条啊!”也有医院的老员工端着茶杯, 权威一般地说:“哎呀,你们说得都不对,人家大概是赚钱够多,移民去美国了呢!”
孙圣没有重操旧业,也没有结婚,更没有移民去了哪个国家,没有人真正知道孙圣去了哪里,他曾经传神的医术也只是变成了医生档案中短短的一句话,在那档案中,所记录的后一个患者是郑大伟, 家属那一栏写着周宁的名字,那张发黄的纸张上面,轻描淡写地记录着, “这是一宗疑难杂症,孙圣用高超的医术,为医学界贡献了巨大的力量。”
5 年之后周宁走在家附近的公园里,拉着老公的手,抚摸着腹中的孩子,突然心生感慨,庆幸着:“老公,还记得当年那个孙医生吗?
幸亏他咧,治好了你的病,都没管咱们要一点儿医药费呢!说来奇怪, 他为什么不再做医生了呢?”
“谁知道呢?可能钱也赚得够多了吧!”郑大伟和周宁停在公园的一角,春天恰巧在这一刻降临,他们互相亲吻,共同期待一个新生命的降临。
这样相爱的两个人,多么像十几年前的另一对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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