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20142007
第一部分一般原理
第一章 导论
  第一节 刑事诉讼法的含义和功能
    Ⅰ 实体刑法与刑事诉讼法
    Ⅱ 刑事诉讼法的范围和命名
    Ⅲ 刑事诉讼程序的目的
  第二节 刑事诉讼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Ⅰ 刑事诉讼法作为程序法的一部分
    Ⅱ 刑事诉讼法作为公法的一部分
    Ⅲ 刑事诉讼法的具体宪法构造
  第三节 刑事诉讼法及其适用
    Ⅰ 葡萄牙刑事诉讼法的渊源
    Ⅱ 刑事诉讼法的解释和法律漏洞的填补
    Ⅲ 葡萄牙刑事诉讼法的适用范围
第二章 刑事诉讼程序的一般原则
  第四节 与诉讼程序的推进有关的原则
    Ⅰ 依职权原则
    Ⅱ 合法性原则
    Ⅲ 控诉原则
  第五节 与诉讼程序的进行有关的原则
    Ⅰ 调查原则
    Ⅱ 辩论原则和听证原则
    Ⅲ 充足原则和先决问题
    Ⅳ 集中原则
  第六节 关于证据的原则
    Ⅰ 调查原则或“实质真相”原则
    Ⅱ 自由评价证据原则(“自由证据”机制)
    Ⅲ 存疑无罪原则
  第七节 关于形式的原则
    Ⅰ 关于形式的各项原则是审判阶段的结构性原则
    Ⅱ 公开原则
    Ⅲ 口头原则和直接原则
第二部分 诉讼主体
  导论
  第八节 葡萄牙刑事诉讼程序的基本结构
    Ⅰ 有关“当事人的诉讼程序”的讨论和刑事诉讼程序的结构模型
    Ⅱ 现行葡萄牙刑事诉讼法在争讼中的地位
    Ⅲ 对未来葡萄牙刑事诉讼法的展望
    Ⅳ 作为“法律关系”和作为“法律状况”的刑事诉讼程序
第一章 法院
  第九节 刑事法官
    Ⅰ 职能和特征
    Ⅱ 回避和声请回避
  第十节 法院的刑事管辖权
    Ⅰ “自然法官”原则
    Ⅱ 刑事管辖权及其类别
    Ⅲ 事宜管辖
    Ⅳ 地域管辖权
    Ⅴ 事宜管辖权的确定和地域管辖权的确定中的共同问题
    Ⅵ 职能管辖权
第二章 检察院
  第十一节 检察院在刑事诉讼程序中的法律地位
    Ⅰ 检察院作为独立的司法机关
    Ⅱ 检察院活动和结构的基本原则
    Ⅲ 检察院与刑事法院的关系
  第十二节 检察院在刑事诉讼程序中的职能
    Ⅰ 预备性预审的领导权:检察院与司法警察机关之间的关系
    Ⅱ 提出控诉并在审判中代表控方
    Ⅲ 放弃控诉
    Ⅳ 其他职能
第三章 嫌犯和辩护人
  第十三节 嫌犯
    Ⅰ 概念和术语
    Ⅱ 嫌犯在刑事诉讼程序中的法律地位:基本原则
    Ⅲ 讯问嫌犯
    Ⅳ 无嫌犯、嫌犯死亡和嫌犯缺席
  第十四节 辩护人
    Ⅰ 辩护人在刑事诉讼程序中的职能和法律地位
    Ⅱ 辩护的可接受性和强制性(允许辩护和必须辩护)
    Ⅲ 承担辩护和辩护人其人
    Ⅳ 辩护职能的具体行使
第四章 被害人与受害人
  第十五节 被害人与辅助人制度
    Ⅰ 刑事诉讼程序中被害人的概念
    Ⅱ 成为辅助人以及辅助人在刑事诉讼程序中的法律地位
    Ⅲ 辅助人的诉讼权力
  第十六节 受害人以及在刑事诉讼程序中裁定对损失和损害给予弥补
    Ⅰ 受害人与“依附程序”
    Ⅱ 在刑事诉讼程序中裁定的对损失和损害的弥补的性质
    Ⅲ 特别情况
    Ⅳ 应然法层面上的问题
参考文献
缩略语
译后记
序 言
乔治·德·菲格雷多·迪亚士的著作《刑事诉讼法》第一版(1974年版)行将再版,科英布拉出版社希望我参与,请我写点儿什么。我欣然接受了这一慷慨的邀请,因为这是无上的荣耀,有此殊荣我也算不枉此生。回顾过去,可以认为,这本书对何为正义作出了清晰的阐述。放眼未来,可以肯定,这本书将继续在百家争鸣的学术界中绽放勃勃生机。不论在文化层面还是在制度层面均是如此。特别是在当下,我们需要就如何共存和组织的形式作出决定性的抉择,这也推动着我们继续关注人类的共同命运。
一位十分明智的英国当代诗人曾经说过,有些不该被遗忘的书却被人们遗忘,但没有哪一本被铭记的书是无缘无故被铭记的。本书被重新提起的原因,首先不难找到并举出一些惯用的对其的评价,它们证明我们最初的直觉判断是正确的,即本书以一种值得赞扬的笔法描述了何为正义。具体而言,本书收集、调动并向读者提供了一个巨大的知识“宝库”;本书的推理极具深度,所提出的建议也十分可靠和具有启迪性;本书所主张的各解决方案之间彼此平衡——它们更多地关注人类的弱点和局限,而非一味地愤怒或像康德及其追随者那样主张报应,其中报应观已经被彻底地摒弃,人们拒绝再以人类尊严的牺牲为代价向他们的神坛进献贡品;本书表现出一种自律、中立的姿态,没有在道德上施加任何世界观、宇宙论或家长作风,其出发点在于,只有时刻保持一种不妥协的世俗化的态势,刑事诉讼法才有意义可言,作者正是将此作为公理一般信仰;本书所开创的路径具有独创性,一方面毫不动摇地遵循葡萄牙的传统轨迹,另一方面又始终努力探索其他国家的经验,特别注意从美国的对抗制(adversary system)和欧洲大陆各国的诉讼模式中吸取经验,后者中又尤以德国的做法为重;本书文字精妙且作为教学材料具有良好的效果,一代又一代求学于科英布拉大学的法律学者和实务工作者已经证明了这一点。
另外,正是这部《刑事诉讼法》,从根本上影……







评论
还没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