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020109982
二十世纪英国著名作家
英语世界*畅销的作家之一
毛姆是二十世纪英国著名作家,英语世界*畅销的作家之一,是“盛誉下的孤独者”,更是“人世的挑剔者”。一生徜徉于三大文学领域,发表了二十一部长篇小说、三十二个剧本和一百二十余篇短篇小说,还写了大量的评论、随笔、游记和回忆录。他的作品被译成各国文字,深受我国广大读者的欢迎和喜爱。
目 录
译者前言
- 雨(阎 勇译)
- 爱德华·巴纳德的堕落(辛红娟译)
- 午餐(辛红娟译)
- 蚂蚁与蚂蚱(阎 勇译)
- 麦金托什(阎 勇译)
- 昂蒂布的三个胖女人(阎 勇译)
- 人生真相(阎 勇译)
- 舞男舞女(阎 勇译)
- 恩爱夫妻(阎 勇译)
- 狮皮之虞(辛红娟译)
- 不屈服的女人(阎 勇译)
- 逃之夭夭(阎 勇译)
- 百事通先生(阎 勇译)
- 诗人(阎 勇译)
- 格拉斯哥来客(辛红娟译)
- 赴宴之前(辛红娟译)
- 露易丝(阎 勇译)
- 诺言(辛红娟译)
- 上校夫人(阎 勇译)
- 珍珠项链(辛红娟译)
- 生性怯懦(阎 勇译)
- 天罚之人(阎 勇译)
- 环境造人(阎 勇译)
前言
2015年是二十世纪英国著名作家威廉•萨姆塞特•毛姆(William Somerset Maugham,1874-1965)五十周年忌辰。毛姆堪称文学世界里的一朵奇葩,一生徜徉于三大文学领域,发表了二十一部长篇小说、三十二个剧本和一百二十余篇短篇小说,此外还写了大量的评论、随笔、游记和回忆录;他广受读者欢迎,亦频遭批评家鄙薄,还自诩为“二流作家”。美国传记作家特德·摩根(Ted Morgan)如此总结他的一生:
一个孤僻的孩子,一个医学院的学生,一个有创新的小说家,一个巴黎的放荡不羁的男子汉,一个成功的伦敦西区的戏剧家,一个伦敦社会名流,一个战时在弗兰德斯前线的救护车驾驶员,一个在俄国工作过的间谍,一个同性恋者,一个跟别人的妻子私通的丈夫,一个当代名人的殷勤主人,一个二次世界大战时的宣传家,一个自狄更斯以来拥有多读者的小说家,一个靠细胞组织疗法保持活力的活着的传奇人物,和一个企图不让女儿继承财产而收养他的秘书的衰老的老头子。
(特德·摩根著,梅影、舒云、晓静译,《人世的挑剔者——毛姆传》,湖南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703页)
难怪有人说,“只要你能把毛姆整个一生的经历都写出来,那你就写出了一部比毛姆小说还要动人得多的小说。”
一
毛姆是我国读者比较熟悉的一位西方现代作家。他的著作早在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就有介绍;根据他的小说改编的影片如《孽债》(即《人生的枷锁》)、《剃刀边缘》(即《刀锋》)等,解放前曾在我国上映过。
20世纪80年代,外国文学出版社、花城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湖南人民出版社等出版机构纷纷推出毛姆的作品,在外国文学领域掀起了一股“毛姆热”。其代表性长篇小说译本便是在这一时期诞生的:包括傅惟慈的《月亮和六便士》(外国文学出版社,1981)、周煦良的《刀锋》(上海译文出版社,1982)以及我和张增健、倪俊翻译的《人生的枷锁》(江苏人民出版社,1983)等。这几个译本后来在上海译文不断再版,流传至今。
同一时期,国内还推出了多部毛姆的短篇小说选译本,包括冯亦代等迻译的《毛姆短篇小说集》(外国文学出版社,1983),佟孝功的《天作之合:毛姆短篇小说选》(湖南人民出版社,1983),潘绍中的《毛姆短篇小说选:英汉对照》(商务印书馆,1983),刘宪之的《毛姆小说集》(百花文艺出版社,1984),多人译的《便当的婚姻》(江西人民出版社,1986),黄雨石的《无所不知先生》(人民文学出版社,1987)等。以上译本选择的篇幅多有重复,但几乎囊括了毛姆短篇小说的经典佳作。
从九十年代直到新世纪,上海译文出版社、译林出版社、南京大学出版社分别推出了“毛姆文集”、“毛姆作品”、“精典文库”译丛,将毛姆的译介推向一个新的高潮。毛姆的长篇小说、短篇小说、戏剧、散文、评论和游记等,在国内有了全面而系统的译介。
二
短篇小说在毛姆的创作活动中占有重要位置。从1899年到1947年,他总共发表了九部短篇小说集:《东方行》(Orientations,1899)、《叶的震颤》(The Trembling of a Leaf,1921)、《木麻黄树》(The Casuarina Tree,1926)、《阿申登》(Ashenden,1928)、《人称单数》(Six Stories Written in the First Person Singular,1931)、《阿金》(Ah King,1933)、《世界主义者》(Cosmopolitans,1936)、《照原方配制》(The Mixture as Before,1940)和《环境的产物》(Creatures of Circumstance,1947)。
从内容上看,毛姆的短篇小说大体可分为三类:一类是以英国海外殖民地为背景的小说;另一类以英法两国的社会生活为题材的小说;第三类是以英国间谍阿兴登为中心人物的一系列间谍与反间谍小说(刘宪之,《毛姆小说集》“译后记”,百花文艺出版社,1984,493-495)。
他的短篇小说风格接近莫泊桑,结构严谨,起承转落自然,语言简洁,叙述娓娓动听。作家竭力避免在作品中发表议论,而是通过巧妙的艺术处理,让人物在情节展开过程中显示其内在的性格。
三
如前所述,毛姆的短篇小说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就被广泛译介到了国内;而且,译林出版社2012年又推出了一部《毛姆短篇小说精选集》,汇聚了冯亦代、傅惟慈、翁如琏、叶念先、梅绍武、屠珍、陆谷孙等知名译家译品。读者不禁会问,既有珠玉在前,又何必出力曝丑?究其原因,如安伯托·艾柯(Umberto Eco)所说,艺术品在形式上是封闭的,但同时又是开放的,“是可能以千百种不同的方式来看待和解释的,不可能只有一种解读,不可能没有替代变换”(《开放的作品》,新星出版社,2005年,第4页)。《精选集》及早前的短篇小说选译本,多出自上世纪八十年代,距今已已有三十年左右的时间,自然留下那个时期的历史烙印。
这部《毛姆短篇小说选》遴选了毛姆短篇小说中的四十八篇精彩之作,译者是三位中青年教师,宁波大学的辛红娟,和中南大学的阎勇、鄢宏福。他们或从事翻译理论与实践研究,或致力于英美文学研究,能将理论研究与文学翻译实践相结合,是值得肯定的。青年教师甘坐文学翻译的冷板凳,更值得欣慰。在翻译的过程中,译文经过反复的推敲和打磨,既参考和沿用了之前的翻译,又呈现了自己的理解和诠释。在译文审订过程中,我和辛红娟教授及团队经常为了一个标题或某一具体措辞的翻译处理电话、邮件讨论许多个回合,过程令人回味、珍惜。文学翻译是出力不讨好的工作,无论译者经过怎样的努力,译文终需要经过读者的检验,翻译的不妥之处,恳请广大读者和专家批评指正。
张柏然
二零一五年五月
毛姆被称为英国的莫泊桑。他一生著作甚多,除诗歌以外的各个文学领域,都有所涉及,有所建树。他共写了长篇小说二十部,短篇小说一百多篇,剧本三十个,此外尚著有游记、回忆录、文艺评论多种。他的作品,特别是他的长、短篇小说,文笔质朴,脉络清晰,人物性格鲜明,情节跌宕有致,在各个阶层中都拥有相当数量的读者群。他的作品被译成各国文字,不少小说还被搬上银幕。他是二十世纪上半叶受人欢迎的小说家之一。
爱德华·巴纳德的堕落
辛红娟译
…………
故事得从多年前说起。那时,他和爱德华·巴纳德还在上大学。在一次为伊莎贝尔·朗斯塔夫进入社交圈举办的茶会上,两人与她邂逅。伊莎贝尔还是个小姑娘的时候,他们就认识了,那时他们俩也只是懵懂少年。后来,她去欧洲读了两年书。两人无比开心地与这位欧洲归来的妙龄少女再度相遇。两人都无法遏制地爱上了她,但贝特曼很快发现,她的眼里只有爱德华。他对朋友忠心耿耿,默默地退到知己的位置。他痛苦不已,可又无法否认,爱德华理应受到命运如此的青睐,为了不让他百般珍视的友情受损,他小心谨慎,竭力不流露自己的感情。六个月后,爱德华与伊莎贝尔订婚。两人都太年轻,伊莎贝尔的父亲于是决定,至少要等到爱德华毕业两人才能结婚。他们还得等上一年。贝特曼依然清楚地记得,伊莎贝尔和爱德华原定结婚前的那年冬天,举办了无数场舞会、戏剧会和非正式欢宴。在这些场合,他作为第三方,从未缺席。他对伊莎贝尔的爱并未因为她即将成为好友之妻而减分毫。她的欢宴,她偶尔对他说的一句开心话,她的深情信赖,无不令他开心。他踌躇满志,因自己并不嫉妒好友的幸福而恭喜自己。突然,发生了一场变故。一家大型银行倒闭,导致交易所陷入恐慌,爱德华·巴纳德的父亲一夕之间破产。一天晚上,他回到家里,告诉妻子他已经不名一文。吃完晚饭,他走进书房,开枪自杀。
一个星期后,身心俱疲、面色苍白的爱德华·巴纳德来找伊莎贝尔,请求她解除婚约。她紧紧地环住他的脖子,泪流满面。
“不要让我为难,亲爱的,”他说。
“你认为我会让你离开我吗?我爱你。”
“我如何能请你嫁给我?前路渺茫。你父亲不会同意的。我身无分文。”
“那又怎么样?我爱你。”
他将自己的计划告诉她。他要立刻开始赚钱。他家有位老朋友乔治·布伦施密特,主动邀请他到自己的公司上班。布伦施密特在南海一带经商,在很多太平洋岛屿上设有办事处。他提议爱德华到塔希提岛工作一两年,在他能干的经理手下学习做生意的各种诀窍,之后,他承诺在芝加哥为爱德华提供职位。这是个难得的机会,听完他的计划,伊莎贝尔脸上重又绽放出笑容。
“你这傻瓜,刚才为什么要让我难过?”
她的话让他脸上神采奕奕。
“伊莎贝尔,你是说你会等我回来吗?”
“你难道不觉得你值得我这么做吗?”她打趣道。
“啊,你就别取笑我啦。我请你认真点儿。可能要等两年呢。”
“别担心。我爱你,爱德华。等你回来,我就嫁给你。”
爱德华的雇主不喜欢拖延,他对爱德华说过,如果决定接受这份工作,一周内就必须从旧金山启航。临行前夕,爱德华跟伊莎贝尔在一起。吃完晚饭,朗斯塔夫先生说他想跟爱德华单独聊聊,于是带他去了吸烟室。朗斯塔夫先生平静地接受了由女儿转告的这一决定。爱德华无法想象他将面临何种神秘的交谈。看到主人局促不安,他十分疑惑。主人说话结结巴巴。先说了些无关紧要的事情。后,他突然转入正题。
“我想,你听说过阿诺德·杰克逊的事了吧,”他说,双眉紧蹙,看着爱德华。
爱德华迟疑了一下。他本可以矢口否认,但生性诚实的他却只能承认:
“嗯,听说过。不过,是很久之前的事情了。我没太在意。”
“芝加哥没几个人没听说过阿诺德·杰克逊,”朗斯塔夫先生痛苦地说,“就算真没听说过,找个乐于分享这一消息的人也不难。你知道他就是朗斯塔夫太太的弟弟吗?”
“哦,听说过。”
“当然,我们已经多年没跟他联系过。他当时以快的速度离开美国,我想美国也乐得少了他这么个人。我们听说他住在塔希提岛。我建议你离他远点儿,不过,如果你听到有关他的消息,请告诉我和朗斯塔夫太太,我们会很高兴。”
“当然。”
“我们就聊到这里。我想,你一定愿意回到女士们身旁了。”
几乎所有的家族中,都会有这么一个成员,如果邻居们不提的话,家人宁可将他忘记。经过一两代人,此人的荒唐事迹逐渐笼上一层传奇色彩,家人能稍微好过点。但如果这个人仍然活着,而他的行事怪诞若非一句“他的敌人就是他自己”所能搪塞,比如酗酒或沾花惹草,家人只能绝口不提此人。朗斯塔夫夫妇对阿诺德·杰克逊就是如此。他们从来不提他。他们甚至不愿从他曾经住过的街道经过。他们不希望杰克逊的妻小因他的罪行而遭受痛苦,多年来一直资助他们,条件是要他们在欧洲生活。他们想尽一切办法抹去与阿诺德·杰克逊有关的一切记忆,可他们心里再清楚不过,他的丑闻在公众心中记忆犹新,一如丑闻败露初时那样。阿诺德·杰克逊是任何家庭都难以容忍的害群之马。他曾经是位在教会颇有威望的富裕银行家,广受尊重的慈善家,这些既是由于他的血统(他的血管里流淌着芝加哥贵族的血液),也因了他为人正直。突然有一天,他因欺诈被逮捕。审判结果显示,他犯诈骗非为一念之差,而是蓄谋已久、计划周详的行径。阿诺德·杰克逊是个十足的恶棍。当他被判入狱七年,几乎所有人都觉得太便宜了他。
这一晚到了后,一对情人分别之际,说了很多山盟海誓的话。泪眼盈盈的伊莎贝尔,想到爱德华的痴恋,心里略微宽慰。她心里的感觉非常奇怪。跟爱德华分离令她悲痛欲绝,可爱德华对她痴心一片又让她喜不自禁。
这是两年多以前的事。
分别后,每趟邮班都有他给她的信,迄今一共二十四封。邮班每个月一次,他的信里满是情人间的旖旎,措辞亲昵,言语绸缪,有时幽默风趣,特别是后来那些信,更是情意缱惓。初的信中能够看出他思乡情重,一心想回到芝加哥,回到伊莎贝尔身边。这令她很担忧,回信请求他坚持下去。她担心爱德华放弃来之不易的机会跑回来。她不希望自己的爱人缺乏忍耐,她引用了两行诗句:
亲爱的,若我不是更爱荣誉,
我也不会如此深爱着你。
但没过多久他似乎安定下来,伊莎贝尔很高兴地看到他热情高涨地将美国方法介绍到这个被世人遗忘的角落。但她了解他,他至少要在塔希提岛待一年,等到年底,她会尽一切努力劝他不要回国。他好把生意的诀窍学得滚瓜乱熟。如果他们已经等了一年,没理由不能再等一年。她跟贝特曼·亨特反复谈论过这件事。亨特一直是慷慨的朋友(爱德华刚离开那段日子,如果没有贝特曼,她真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两人一致认为,一切应以爱德华的前途为重。时光荏苒,她很欣慰地发现,爱德华没再提起回国的事情。
“他真是个,对吗?”她向贝特曼由衷赞叹道。
“白璧无瑕。”
“从他的字里行间我能感觉得到,他不喜欢那个地方,可他还是坚持着,因为……”
她双颊绯红,贝特曼脸上露出暗淡而迷人的微笑,接着她的话说:
“因为他爱你。”
“这让我感觉自己很卑微,”她说。
“你很出色,伊莎贝尔。你已经非常完美了。”
然而,第二年倏然过去,伊莎贝尔依然每个月都能收到爱德华的来信,但很快她就心生蹊跷,爱德华绝口不再提回国的事情了。他信中似乎表明他在塔希提岛彻底安顿下来,而且准备长治久安。她非常吃惊。随后,她重新读了一遍他的信,所有信,反反复复读了好几遍。她突然惊讶地发现,行文的字里行间起了变化,这一点她之前却不曾留意过。后面的信像初那些信一样情意绵绵,但语气却大为不同。她对信中的幽默隐隐起了疑心,出于女性本能的猜疑,她从信中嗅出的轻率令她困惑不已。她不知道此刻给她写信的爱德华还是不是她曾经熟悉的那个人。一天下午,塔希提岛邮班抵达后次日,她跟贝特曼一起坐车时,贝特曼问:
“爱德华有没有告诉你他什么时候启程?”
“没有,他提都没提。我以为他会向你透露一点儿消息。”
“只字未提。”
“你知道爱德华这人,”她笑着回答,“他根本没有时间观念。你下次写信时,要是记起来,不妨问问他什么时候回国。”
她表面上显得若无其事,可凭着贝特曼的敏感,能够察觉出她的请求中蕴藉着无比的热望。他莞尔一笑。
“好的,我会问他。真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几天后,再次遇见贝特曼的时候,她发现他似乎有心事。自从爱德华离开芝加哥后,他们俩经常在一起。两个人都很关心爱德华,都急切想谈论这个不在身边的人,而且都愿意聆听对方。因此,贝特曼脸上任何一个细微的表情伊莎贝尔都看在眼里,如今,在她敏锐的目光下,他想掩饰也无济于事。她隐隐预感到贝特曼脸上的烦乱跟爱德华有关,她一个劲儿地要求贝特曼说出实情。
“实情就是,”他后说,“我辗转听人家说,爱德华已经不在布伦施密特公司了。昨天,我终于得着机会问了布伦施密特先生本人。”
“结果呢?”
“爱德华离开公司快一年了。”
“太奇怪,他怎么从没说起过呢?”
贝特曼犹豫了好一阵,但是话说到这个份上,他只得继续。他感到十分尴尬。
“他被解雇了。”
“天哪,这到底是为什么?”
“公司似乎警告过他一两次,后只得让他走人。他们说他又懒又没能力。”
“爱德华吗?”
好一阵子,两个人都没有说话。突然,他发现伊莎贝尔哭了。他本能地抓住她的手。
“噢,亲爱的,别,别,”他说。“我见不得你哭。”
她神情黯然,任由贝特曼握着她的手。他想法设法宽慰她。
“确实令人匪夷所思。这一点儿都不像爱德华。我本能地感觉,肯定是弄错了。”
许久,她一言未发。终于,她迟迟疑疑地开了口。
“你有没有发现,他近的信有些奇怪?”她问道,眼睛看向别处,泪光闪闪。
贝特曼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我的确留意到一些变化,”他硬着头皮说。“他似乎失去了我一直钦佩的庄重认真。简直让你觉得,那些曾经非常重要的事情——都无足轻重了。”
伊莎贝尔没有回答。她隐隐感到不安。
“或许,在他写给你的回信中会告诉你什么时候回国。我们只能等待。”
爱德华又给两人各自寄来一封信,依然没提回国的事。不过,他写信的时候,可能还没收到贝特曼的问询。下一封信肯定会为他们揭晓答案。下一封信到来,贝特曼将刚刚收到的信拿来给伊莎贝尔。可伊莎贝尔一眼看得出他脸上的不安。她仔细读完一遍,嘴唇抿得紧紧的,又读了一遍。
“这信真是奇怪,”她说。“我看不明白。”
“给人的感觉像是在捉弄我,”贝特曼红着脸说。
“看起来是有点,但他肯定不是故意的。这不像是爱德华的风格。”
“他只字未提回国的事。”
“要是我不那么笃定他对我的爱情,我会想……我真不知道我会怎么想。”
到了这个节骨眼儿上,贝特曼才提出他在脑子里盘算了一个下午的想法。他现在是他父亲公司的合股人。公司生产各种装配内燃机的车辆,计划在火奴鲁鲁、悉尼和惠灵顿设立经销处。贝特曼提议由他本人代替已经拟定的经理亲自跑一趟。回程途中,他可以经停塔希提岛。实际上,从惠灵顿返回,途中必经塔希提岛。他可以去看看爱德华。
“事出蹊跷,我得去查个水落石出。眼下只能这么办。”
“噢,贝特曼,你真是太好,太善良了!”她惊呼。
“伊莎贝尔,你知道,你的幸福是我在这个世界上重要的事情。”
她看着他,伸出双手。
“你真了不起,贝特曼。真不知道这世上是否还有第二个如你这般的人。我不知道怎么感谢你才好?”
“我不需要你感谢。我只希望你允许我帮你。”
她垂下眼睛,两颊赦红。她太熟悉他了,竟然忽略他也是如此英俊潇洒。他跟爱德华一样,身形高大匀称。不过,他皮肤略黑,脸色苍白,爱德华面色红润。当然,她知道贝特曼爱她。她非常感动。她非常关心他。
此刻,贝特曼·亨特正是从这次旅行回来。
理查德•洛夫莱斯(1618-1658)的诗歌《致卢卡斯塔》中的诗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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