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73217653






★“世界最美的书”奖获得者潘焰荣操刀设计,融古典、现代于一体。
★故宫古建部正高级工程师陈彤手绘封面纹样,封面獬豸纹样是在《山海经》插图的基础上参考《营造法式》改绘而成,并以北宋皇陵的飞云纹作为背景,线条流畅,精致典雅。
★世界法医学鼻祖宋慈撰写的法医学著作,后世刑、法官员实践的指导性书目。
★中国古代第一部系统总结尸体检查经验的法医学名著,也是世界上最早的一部较为完整的法医学专著,比西方同类著作早三百五十余年问世,先后被译为成19种语言。
★华东政法大学法医学教授领衔整理,内文排列疏朗,文白对照,翻译精准流畅。
★以北京大学图书馆藏本元刻《宋提刑洗冤集录》为底本,参照岱南阁仿元本加以校勘。对各种术语、名词作了科学的注释、客观的评价,并有白话翻译,有助于读者阅读、理解,一探中国古代科技之谜。
★高端绢布精装,细腻纹样烫印,内页用80克全木浆纸,知名印刷企业雅昌印制。
★随书附赠:清许梿编校《洗冤录详义》书影明信片两张,该书是许梿在《洗冤集录》基础上所作增注本,“獬豸飞云纹”黄铜书签一枚,烫透纸藏书票一枚。
★一版一印,限量2000套,三面书口喷绘纹样,环衬页印有首发纪念章及收藏编号。
《洗冤集录》是我国宋代伟大的法医学家宋慈的著作,全书共五卷,五十三篇,是中国古代第一部系统总结尸体检查经验的法医学名著,也是世界上最早的一部较为完整的法医学专著,比西方同类著作早三百五十余年问世。自南宋后,《洗冤集录》成为历代官府尸伤检验的蓝本,曾定为宋、元、明、清各代刑事检验的准则,是刑、法官实践的指导性书目,在中国古代司法实践中起过重大作用。
《洗冤集录》的问世,标志着世界科学史上又一门有独立理论体系及技术方法的新学科——法医学的诞生,并对世界现代法医学的形成与发展作出了开创性的贡献,在国内外影响颇为深远,先后被译成十九种文字,在世界法医学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上古“新古典”系列之004《洗冤集录译注》,全布面精装,由“世界最美的书”设计师操刀设计,故宫古建部正高级工程师手绘封面纹样。
以北京大学图书馆藏本元刻《宋提刑洗冤集录》为底本,参照岱南阁仿元本加以校勘。对各种术语、名词作了科学的注释、客观的评价,并有白话翻译,有助于读者阅读、理解,一探中国古代科技之谜。
前言 …… 1
洗冤集录序 …… 1
卷之一 …… 4
一 条令 …… 4
二 检复总说上 …… 20
三 检复总说下 …… 27
四 疑难杂说上 …… 35
卷之二 …… 44
五 疑难杂说下 …… 44
六 初检 …… 51
七 复检 …… 53
八 验尸 …… 55
九 妇人 …… 62
附:小儿尸并胞胎 …… 64
十 四时变动 …… 68
十一 洗罨 …… 72
十二 验未埋瘗尸 …… 75
十三 验已殡尸 …… 78
十四 验坏烂尸 …… 79
十五 无凭检验 …… 81
十六 白僵死瘁死 …… 83
卷之三 …… 85
十七 验骨 …… 85
十八 论骨脉要害去处 …… 90
十九 自缢 …… 100
二十 打勒死假自缢 …… 110
二一 溺死 …… 113
卷之四 …… 123
二二 他物手足伤死 …… 123
二三 自刑 …… 130
二四 杀伤 …… 135
二五 尸首异处 …… 142
二六 火死 …… 144
二七 汤泼死 …… 148
二八 服毒 …… 150
二九 病死 …… 158
三十 针灸死 …… 163
三一 劄口词 …… 164
卷之五 …… 165
三二 验罪囚死 …… 165
三三 受杖死 …… 166
三四 跌死 …… 168
三五 塌压死 …… 169
三六 压塞口鼻死 …… 171
三七 硬物瘾死 …… 172
三八 牛马踏死 …… 173
三九 车轮拶死 …… 174
四十 雷震死 …… 175
四一 虎咬死 …… 177
四二 蛇虫伤死 …… 178
四三 酒食醉饱死 …… 179
四四 筑踏内损死 …… 180
四五 男子作过死 …… 181
四六 遗路死 …… 182
四七 仰卧停泊赤色 …… 183
四八 虫鼠犬伤尸 …… 184
四九 发冢 …… 185
五十 验邻县尸 …… 186
五一 辟秽方 …… 188
五二 救死方 …… 189
五三 验状说 …… 201
前言
《洗冤集录》是我国宋代伟大的法医学家宋慈的著作,1247 年刊于湖南宪治。它是我国古代第一部,也是世界上第一部法医学专著,比西方最早的同类著作——意大利医生费德罗(Fortunoto Fedclo 1550—1630)的《医生的报告》(DeRclationluc Medicorum)还早三百五十多年。《洗冤集录》的问世,标志着世界科学史上又一门有独立理论体系及技术方法的新学科——法医学的诞生,并对世界现代法医学的形成与发展作出了开创性的贡献,在国内外影响颇为深远。自南宋迄清的数百年间,历代官府都把它奉为刑狱案件中尸伤检验的指南和经典。在它的影响下,后代学者颇多研究,并相继有《平冤录》、《无冤录》、《律例馆校正洗冤录》等几十种法医检验专著问世,但均未离开或超出《洗冤集录》的系统、内容和水平。《洗冤集录》曾先后被介绍到朝、日、荷、法、英、德、美等国,译成19种文字,引起了许多国家的学者的研究兴趣。苏联著名的现代法医学家波波夫在他的《法医学》中对此书作了详尽的介绍。1976年,美国夏威夷大学中国史教授马克奈特翻译了本书,并在评论中指出《洗冤集录》“是世界现存最古的法医学著作,验尸的指南”。到了法医学高度发展的今天,《洗冤集录》仍被现代法医学家视为专业方面的经典。
《洗冤集录》之所以备受古今中外学者的重视和推崇,是因为该书所具有的科学性和实用性。它内容之系统、涉猎之广泛、研究之深刻,以及理论与实践结合之紧密,无不使历代法医学家惊叹不已。此书共五卷53篇,有关法医学的叙述比较全面而完整。它首先引录了有关尸体、伤病检验的条例法规。其次,从有关检验法规的具体实施、注意事项,到现场检验顺序、技术处理、尸体保存、检验结果的书面报告形式以及对各种不同死因、不同身份、性别、年龄、死后变化程度差异的尸体作初检、复检的要领等,都做了系统的精辟论述。再次,详细论述了尸体变化征象、机械性损伤、机械性窒息、烧死、雷击死、中毒、急病死、饿死、生物性原因致死、尸骨、无名尸等各具的特征及鉴别判断的要求,以及判定自杀、他杀的知识等等。书中对各种检验对象的形态特征的描述,大都很准确,有的比现代法医学还详尽;尤其对于死亡性质,此书特别强调在详细检验的基础上,结合现场情况及调查所得,综合分析,以作出更符合科学与实际的判断。在宋慈的检验体系中,已使用排除法,并已初步运用了昆虫学、化学、光学的原理,因而其不少的论述至今仍具有科学的价值。
《洗冤集录》是中华民族古代科技文化发展的一个成果,是自春秋战国到南宋时期我国古代法医理论与司法检验的经验总结。现代法医学创立仅两百来年,传至我国才数十年,但我国早就存在并运用着具有自己独特创见的法医学。它的历史可追溯到战国时代(前475—前221),据《礼记》、《吕氏春秋》等书记载:当时的司法官吏在规定的时间里,要“修法治,缮囹圄,具桎梏,禁止奸慎罪邪务博执。命理瞻伤、察创、视折、审断;决狱讼,必端平”。汉人蔡邕解释说:“皮曰伤,肉曰创,骨曰折, 骨肉皆绝曰断。”(《礼记义疏》引)这里所说的“瞻、察、视、审”就是检验方法;“伤、创、折、断”就是损伤程度。1975 年底出土的云梦秦简也记载了许多秦代的案狱和司法检验的情况, 说明当时在活体检查、现场勘验和尸体检查等方面都已取得了科学的成就。时至唐朝,封建法律制度日趋完善,产生了我国封建社会中早期最完整的一部法典——《唐律》,《唐律》对涉及法律的伤亡病残、人身识别等的检验及处理,均有明文规定。宋代的检验制度有了更进一步的发展,不但对验官的差遣、验官的职责和初、复、免检等都有明确的规定,而且还颁布验尸格目、验状及检验正背人形图。这说明了唐、宋时期司法检验不仅相当盛行,而且有十分严密的规章制度和比较成熟的技术方法。这就是《洗冤集录》得以产生的背景和土壤。
《洗冤集录》的产生,同作者宋慈的学习工作、生活经历、正直个性也是密不可分的。
宋慈,字惠父,南宋孝宗淳熙十三年(1186)诞生于福建建阳县童游里。他祖籍河北顺德县,曾迁居浙江建德县,以后才迁移到福建建阳县。宋慈幼年就读于朱熹弟子吴稚门下,朱学的“格物致知”给予了他较为正面的影响,使他比较注重实事求是的学风与方法。宋慈二十岁入太学,钻研百家学说,“性无他嗜,唯喜收异书名帖”,作文章源于心灵,备受当时主持太学的著名学者真德秀的赞赏。嘉定十年(1217)中进士。理宗宝庆二年(1226)任赣州信丰县主簿(管理文书簿籍的官员)。绍定四年(1231),招捕使陈敬慕宋慈智勇双全、学问广博,推荐他为长汀县知县。在任四年,勤政爱民。当时长汀一带盐价昂贵, 贫民无力购盐。宋慈采取果断措施,改变运盐路线,并组织人力抢运,节省了时间和运费,降低了盐价,保证了百姓的食用。端平二年(1235),已50岁的宋慈受枢密院士曾从龙的聘请,任枢密使兼督荆襄江淮(今湖北安徽一带)魏了翁的幕客。嘉熙元年(1237)又回福建路(宋代无省建制,分全国为若干个路)任邵武军(今福建邵武县)通判;次年调任南剑州(今福建南平县)通判。时值荒年,民不聊生。宋慈提出用富人存粮及部分官粮救济饥民的办法,并定出等级,赤贫者全济,稍有食者半济, 能度日者不济,从而使百姓度过饥荒,稳定了社会秩序,为百姓拥戴,也受到宰相李宗勉的赞许。嘉熙三年(1239),升任广东提点刑狱官(相当于今一省的法官)。他到任后,发现地方官吏“多不奉法,有留狱数年未详复者”,积案很多,便即认真阅卷,亲自审询,不辞劳苦,深入偏僻的山区、村落调查核实,并给下属官吏、衙门规定了清理积案的期限,结果八个月内就处理了二百余件积案,时人称他雪冤禁暴,治政清平。嘉熙四年(1240),调任江西提点刑狱,兼知赣州。淳祐元年(1241),知常州军事,修《毘陵志》,因爱民救济有功,转朝散大夫,司农寺丞,新除直秘阁,充大使行府参议官等职。淳祐五年(1245), 宋慈开始整理他一生断狱的经验,撰写《洗冤集录》。淳祐七年(1247),宋慈转任湖南提点刑狱官,并在湖南安抚大使兼节制广西的陈行府任参议官,处理军政要务。宋慈长期担任提点刑狱之官,处理案件既多,且又谨慎,他认为“居官(当)以民命为重,倘若刑狱一有不决之疑,必多所失”;并说:“狱事莫重于大辟,大辟莫重于初情,初情莫重于检验。”因此,他办案“审之又审,不敢萌一毫慢易心”。他观察到狱情之失,多是检验错误, 检验的书籍既缺乏又不准确。为了使更多的刑狱官分享他的知识与经验,因而在湖南任职时,他加快了《洗冤集录》的撰写,终于在淳祐七年(1247)完成全书写作,于湖南宪治雕板刊行。在学者们大讲“存天理、灭人欲”的南宋,一个朝廷的官员,能认识到洗冤泽物,以民命为重,检案要实事求是,并身体力行,不辞劳苦,深入调查研究,以客观检验所见定案,从而写成这样一部伟大的著作,是很不容易的,也是十分可贵的。
《洗冤集录》脱胎于古代的医学、法学,但又高于古代一般医学,别于法学,确实是一部具有独创性的伟大著作,它不但是今天研究我国法医学渊源的国宝,也是研究我国古代病理学、尸体解剖学的主要资料。当然,由于历史的局限,科学技术条件的限制,全国性案件交流的贫乏,《洗冤集录》中有些内容较片面。以个别现象、偶然因素、毫无联系的征象视为普遍规律,所作结论未必都正确;对人体解剖、生理的认识也有局限,有的缺乏科学性,甚至掺杂着迷信色彩,凡此我们在阅读时要注意的。
本译注本采用北京大学图书馆所藏元刻《宋提刑洗冤集录》作底本,参照岱南阁仿元本加以校勘。为保持元刻本原貌,我们基本未作改动,仅于个别显然不当的地方以( )标明,并以[ ]标明改正的文字。限于我们的水平,难免有不当之处,望读者批评指正。
本书的译注得到辛子牛老师的帮助,特为致谢。
译注者
1990 年5月于上海
2008 年10 月改定
洗冤集录序
狱事莫重于大辟,大辟莫重于初情,初情莫重于检验。盖死生出入之权舆,幽枉屈伸之机括,于是乎决。法中所以通差令佐理掾者,谨之至也。年来州县悉以委之初官,付之右选。更历未深,骤然尝试,重以仵作1之欺伪,吏胥2之奸巧,虚幻变化, 茫不可诘。纵有敏者,一心两目,亦无所用其智,而况遥望而弗亲,掩鼻而不屑者哉。慈四叨臬寄,他无寸长,独于狱案审之又审,不敢萌一毫慢易心。若灼然知其为欺,则亟与驳下;或疑信未决,必反复深思,惟恐率然而行,死者虚被涝漉。每念狱情之失,多起于发端之差,定验之误,皆原于历试之浅,遂博采近世所传诸书,自《内恕录》3以下凡数家,会而粹之,厘而正之, 增以己见,总为一编,名曰《洗冤集录》。刊于湖南宪治,示我同寅,使得参验互考,如医师讨论古法,脉络表里,先已洞澈, 一旦按此以施针砭,发无不中,则其洗冤泽物,当与起死回生同一功用矣。
淳祐丁未嘉平节前4十日,朝散大夫新除直秘阁、湖南提刑、充大使行府参议官5 宋慈惠父序。
贤士大夫或有得于见闻及亲所历涉出于此集之外者,切望片纸录赐,以广未备。慈拜禀。
【注释】
1 仵作:又称行人。古代从事尸体处理、帮助殡葬的人。宋代盛行尸体检验,仵作常被官府雇用操验尸体,在主持检验官员的指挥及监督下,细察尸体周身,并把检验情况大声喝报给检验官员,由验官分析判断。
2 吏胥:官署中办理簿书案牍等事的一般官吏。
3 《内恕录》:书名,似已佚失。
4 淳祐:南宋理宗赵昀的年号(1241—1252)。丁未:淳祐七年, 即1247年。嘉平:腊月,阴历十二月。节前:除夕前。
5 朝散大夫:宋代文职散官名,即有官名而无固定职务的文官, 官阶从五品下。直秘阁:官名,详见《宋史·职官志》。湖南提刑:湖南提点刑狱官的简称。提点刑狱,掌管司法的官员。大使行府参议官:大使衙署的参议官。当时陈任湖南安抚大使兼节制广西,宋慈为他的参议官。参议官,官名,属于幕僚类的官员。
【译文】
狱讼案件中没有比判处死刑更严重的了,判处死刑最重要的是搞清案件的真情,搞清案件的真情没有比做好伤、病、尸体的检查验证更要紧的了。因为被告的生死存亡、出罪入罪的最初依据、蒙冤昭雪的关键,都由此而决定。法律中对于传达法令、选拔司法官吏的规定,是十分谨慎的。近年来,许多州、县都把检验工作交给初入选的官员,托付给武职官吏。这些人资历不深,突然尝试,再遇上仵作的欺瞒作假,吏胥的使奸弄刁,使案情变得虚假惑乱,模糊不清,难以查究。纵使有聪明人,仅靠自己的一心两眼,也无法施展才智,更不必说那些[在尸检现场]只远远观望而不亲临察看、用手捂着鼻子而不重视检验工作的人了。我宋慈四次在外地任职掌管刑狱,其他方面一无所长,唯独对于狱案,一直详细周密而反复慎重地审核,从不敢萌生丝毫的怠忽轻率的念头。如果明确地知道案情有虚假欺瞒,就立即发回,责成负责官吏重新调查;有时难以决定是信还是不信的案件,一定反复深思,唯恐轻率行事,使得死者不必要地被翻动检验。每当我想到狱情的失实,大多起始于开头调查的失误,检验判定的差错,根本原因都在于检验官员的经验不足,于是就广泛采集近世流传的各种有关检验的书籍,从《内恕录》以后,总共有好几家,汇合起来并加精选,经过考证、整理订正, 并加进自己的意见,归总成一书,名叫《洗冤集录》。此书在湖南提点刑狱任所刊刻出版后,给我的同僚阅读,让大家参照验证,就像医师讨论古代治疗方法,对人体内外脉络穴位的分布,医师已了解透彻,而后一旦按照经络穴位来实施针刺治病,那就没有医不好病的。那么此书洗清冤案,有益于百姓,这与医师使病人起死回生,起到的功用是相同的了。
淳祐丁未嘉平节前十天,朝散大夫新任直秘阁、湖南提刑、充大使行府参议官宋慈字惠父作此序。
贤士大夫读完此书,如有所见所闻及亲自所经历过而此书未采集的检验经验,恳切希望大家赐信给我,以使扩大《洗冤集录》所没有汇集的经验。慈拜禀。













评论
还没有评论。